海宁市“四项要求”督促工贸企业做好防汛工作
发布日期:2019-07-03 00:00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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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新资料分析,受副热带高压加强北抬,西南暖湿气流活跃,水汽充沛,北方多股弱冷空气南下等共同影响,预计未来十天将迎来降雨集中期,为确保工贸企业安全度汛和正常生产,海宁市应急管理局从四个方面督促企业扎实做好防汛准备工作。
一是时刻关注水雨情。这次降雨雨量大、强度强,降雨时段较为集中,督促各企业清醒认识防汛形势,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防汛工作,紧紧围绕“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的工作目标,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提高防汛工作警惕性。要求各企业负责人时刻关注雨情、水情变化,处在河道周边的企业要密切监视外河水位对厂区的影响,有条件的单位应针对性开展预案演练,增强防洪抢险的快速反应能力,确保度汛保安全。
二是全面深入地开展排查。危险化学品企业重点检查临近河道、湖泊或处于地势低洼区域的剧毒品、遇湿易燃物品、易燃液体、腐蚀品等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储存情况,并对园区内的排涝系统及时进行疏通清淤,要采取有效措施严防因水位上涨发生的意外事故;企业内部重点加强对生产场所、生产和使用装置及储存仓库、贮罐区域防雷防雨、排水阴沟通道等设施的检查,减少原材料及产品库存,落实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防污染措施,做好紧急停车、断电等应急处置预案措施,严防汛期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其他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加强日常隐患排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管控安全风险;要密切关注和防范突发性暴雨、大风、雷电等强对流天气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三是切实抓好物资储备工作。提醒各企业尤其是处在低洼区域的企业和往年易淹易涝的企业,要提前储备好防汛沙袋、排涝泵、编织袋、应急照明电源、雨衣、雨伞、雨靴等防汛抢险物资,同时要落实人员,加强观测巡查,做好应急抢险准备。同时要抓好厂房、仓库等设施的检查维修,防止漏雨进水,杜绝产品和原材物料的霉变。
四是确保防汛信息畅通。要求各企业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做好防汛工作,建立健全科学的防汛工作机构,制定企业防汛工作预案,做到“事有专人、人有专责”,并且要加强值班备勤工作,重点企业严格执行24小时防汛值班制度、交接班制度,按照“谁值班、谁处理、谁负责”的原则做好防汛信息传递工作,确保指令、政令畅通和汛情、雨情的准确、迅速传递。一旦发生灾情要及时向属地应急管理部门上报相关信息,及时组织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