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五项措施”提升金属冶炼企业整治成效
发布日期:2019-07-30 00:00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2018年以来海宁市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狠抓金属冶炼企业专项整治。采取统一整治标准、安全评价全覆盖、云平台在线监督、专家整改验收、严格行政执法相结合的方法,全市6家金属冶炼企业关停或搬迁3家,剩余3家企业全部完成安全生产三同时或安全现状评价工作,着力提升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环境,增强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防控能力,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一是确定涉爆金属冶炼企业整治标准。依据嘉兴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工贸行业“三场所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示范试点建设成交评估的通知》(嘉安监综合〔2018〕158号)要求,拟制下发《关于开展金属冶炼、液氨制冷、涉爆粉尘、喷涂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专题明确金属冶炼企业8条整治标准,尤其是安全生产三同时、安全现状评价和重大隐患标准等内容,邀请省安科院相关专家组织全体金属冶炼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员进行深入培训,详细解读金属冶炼企业管理规范和整治工作要求,系统推进整治工作有效落实。
       二是狠抓企业金属冶炼安全现状评价全覆盖。根据《浙江省冶金等工贸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有关要求,针对金属冶炼企业建设过程中未及时开展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实际,把安全现状评价作为金属冶炼企业整治验收的有效手段,邀请相关安评机构明确整治工作要求,确定金属冶炼相关专家对接企业开展服务,金属冶炼企业全部完成安全现状评价。
       三是依托云平台实现企业主体责任全落实。在狠抓金属冶炼企业安全专项问题整改工作同时,狠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放松,依托海宁市自行研发的“全员安全生产云平台”,督促企业及时上传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全员安全责任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演练、风险管控等23项安全生产相关工作资料,市、镇两级实时在线审核企业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信息,要求企业必须全面完成23项内容,确保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是采取安监部门和专家服务全程化。专题联系具有金属冶炼专项经验的相关专家作为安全顾问,积极为企业金属冶炼整治提供帮助,着力指导企业整治相关问题。整治完成后,由市、镇两级部门和专家组成验收小组,明确验收标准,尤其是把安全现状评价、主体责任落实、重大隐患问题清零作为必要标准,对每家企业进行现场验收,由安监人员、专家和企业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确保整治工作质量水平。
       五是严格违法违规行为行政执法零容忍。把金属冶炼企业全部列入2018、2019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尤其是《嘉兴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钢铁企业煤气安全专项治理暨金属冶炼企业安全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嘉应急〔2019〕62号)下发后,专题制定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着重突出金属冶炼企业重大隐患问题,实现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全覆盖。尤其是对整治过程中重大隐患问题整治不及时、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企业采取零容忍措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