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三个突出”强化安全综合监管
发布日期:2019-07-31 00:00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 浏览次数:
       一是突出“防风险”。基于乐清市是工业大市、经济强市,存在着人口基数大、外来人口多、从业人员素质低;经济活动单位多、企业规模小、产业层次低;道路里程长、机动车保有量大、安保设施弱等风险特点,乐清市着眼于城市大安全、大防范角度,在充分沟通、实地调研的基础上,梳理并形成了《当前全市重点安全隐患或风险点分析材料》,覆盖了全市8位市政府分管领导、25个条线领域上的隐患或风险内容,并提出对策措施72条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落实。
       二是突出“除隐患”。按照温州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牵头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渔业船舶、城乡危旧房、建筑施工、城市安全” 等七大领域安全生产攻坚战,结合温州市每月一汇总、一排名情况,紧盯安全重点领域,全力做好风险防控工作,各业务科室根据监管对象特点,分门别类开展专项监察,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和违法打击工作、组织开展危化、矿山企业安全检查等各项监察。同时,加强重大风险研判和防控,着力消除各类隐患,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停产整顿,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是突出“巡督考”。乐清市制定对全市各乡镇(街道)、功能区及部门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起草乐清市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提交乐清市府办发文,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和巡查利剑作用,督促行业管理部门和属地政府落实安全监管职责。改变长期以来分散管理的应急工作格局,加强应急工作的宏观管理、全过程统筹管理和应急力量、资源的优化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应对措施和决策指挥机制,切实提高防灾减灾救灾的能力,落实生产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