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六大攻坚战专项行动
发布日期:2019-07-31 00:00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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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巩固和深化全市消防安全治理成果,扎实推进全市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行动攻坚之年有效开展,全面实现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根本好转,温岭市通过深化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链、筑牢基层末端共治体系、全域治理六大领域火灾隐患、提档升级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实现全民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提质灭火救援应急能力,切实打赢全市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行动攻坚之战,全力营造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格局。
(一)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链攻坚战。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建立健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链。
1.健全党政领导消防安全责任制。深入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定期听取消防安全工作汇报,研究推动消防安全工作;各消防分管领导定期检查联系点或分管线消防安全工作;进一步建强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常态运行机制,发挥其战斗堡垒和司令部的作用。
2.健全政府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制。结合机构改革工作,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温岭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每半年向市消安委专题报告消防工作开展情况,提请市消安委定期会商研究本行业领域联合执法等工作;每季度分析研判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形势,出台落实消防安全治理方案;根据社会单位类别、规模等制定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标准,推动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负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依法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严格审核,按照“谁审批、谁管理”的原则,全面落实行业消防监管和指导职责。相关部门对管理的社会单位实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机制,实行常态、综合、动态监管。
3.健全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按照“谁投资谁负责、谁生产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各类主体的消防安全责任。加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和“六加一”措施,强化社会单位延伸员工住宿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督促火灾高危单位建立自我消防安全管理机构,运用先进技防物防手段,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每年开展消防安全评估;落实高层建筑消防经理人和“楼长”制,实行社会单位火灾隐患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机制;推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分级管理;将各类主体的消防安全状况纳入诚信体系建设内容,纳入失信惩戒管理;完成各类业主消防法律法规授课,推动各类主体消防投入到位、培训到位、管理到位。
(二)筑牢基层末端共治体系攻坚战。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整合基层现有资源,发动各类力量共同参与消防安全工作,打造基层共建共治共享的消防安全治理格局。
1.加强镇(街道)消防安全治理。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作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由党委副书记或任党委委员的副镇长(副主任)担任;每年与村(居)、各类主体逐一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整合现有安监中队、消防工作站等力量,太平、城东、城西、泽国、大溪、松门、箬横、新河等镇(街道)在机构限额内单独设立应急管理办公室,其他镇(街道)依据当地经济发展和规模配齐配强专职人员,专门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完善检查督改、隐患消除等闭环管理办法;研究探索将部分消防行政执法权委托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由应急管理办公室依法实施处罚;公安派出所按照现行消防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和规范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职能,加强对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及电动自行车等场所、领域的执法打击,确保不低于2018年同期执法力度;明确镇(街道)派驻村居一线干部消防监督管理职责,将消防安全纳入驻村干部绩效考核范围,并提高其查改、督办火灾隐患的能力。优化网格化管理机制,将消防安全纳入“四个平台”和全科网格管理范围,明确其发现、报告、督改、反馈职责,切实提高一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能力,落实专项经费保障和出台考核奖惩办法。
2.实施省市消防安全重点镇街治理。根据警情通报,实行火警、火灾每月通报排名,市消安委办常态督办火警、火灾和亡人量突出的重点镇(街道),逐一帮助分析火灾形势和提出治理“处方”、整改措施。深化健全消防安全常态监管组织,落实各项保障,完善工作制度,建强基础设施,强化日常管理,抓好宣传培训,组织做好群众性消防工作,提高火灾设防等级。其它镇(街道)要参照省、市重点镇(街道)消防安全治理要求,落实消防工作职责、改进消防安全工作。各镇(街道)要以火灾隐患突出的城郊结合部、“城中村”、老旧小区、待拆迁区域为重点,加强日常巡防、隐患督改、宣传教育和应急处置准备。12月底前,完成消防安全重点镇(街道)的综合治理任务,镇(街道)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3.实行消防安全群防群治措施。发挥村(居)“两委”带头模范作用,明确村(居)及“两委”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职责。督促各行业协会制定《行业消防安全联防自治公约》等制度,明确自律管理规定和违约处理办法,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查互查。以镇(街道)为单位,建立以“两代表一委员”和有社会威望的人士为主体的消防监督员队伍,通过对其开展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业务培训,引导监督推动全社会共同关注、参与消防安全工作;将消防安全纳入“村规民约、社区公约”等范围,提高村民自防自救、互防互救能力;督促辖区村级生产经营场所、小微企业、“九小”场所等业主落实常态隐患排查。以村居、社区为单位建立“夜巡、打更”队伍,提醒群众做好防火措施。
(三)全域深化六大领域火患治理攻坚战。继续深化居住出租房、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九小”场所、生产企业、老旧民房(老旧小区)等六大领域消防安全隐患,实行全域治理、挂图作战;精准施策、对账销号;督查通报、闭环管理。
1.深化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大力宣贯《台州市居住出租房屋安全管理规定》;按照“四色管理”模式,利用“房管通”系统平台,持续推进居住出租房“旅馆式”管理。按照居住出租房“七个一律”、“十项铁规”、“硬隔离”措施、十项负面清单和电动自行车“三个一律”要求,重点治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区与其他区域“硬隔离”及明火厨房防火分隔反弹回潮等现象;高压打击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现象;紧盯红色出租房和10人以上群租房,确保整改率100%。计划12月底前,全面完成3人以上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工作。
2.加快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对已完成整改和新建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纳入常态化消防管理范围;对未完成整改的高层建筑,明确责任部门、责任单位,列出隐患清单,挂图作战,精准施策、限时销号;对整改难度大的高层建筑要提请政府挂牌督办。根据《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消防设施设备维修申请使用物业维修资金相关程序的通知》要求,全面提升维修和日常管理水平。加快“智慧物业”平台建设,完善消防监管体系,加强部门联动,实现群防群治。12月底前,将实现高层公共建筑消防设施功能完好率、消防远程监控系统联网率均达100%,高层居住建筑“两率”均达90%以上。
3.推进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相关部门将消防安全职责纳入本单位职责范围,将消防安全内容融入行业法规政策、规划计划、应急预案、教育培训,纳入日常管理、检查督办、考核评比等环节。教育、民政、民宗、住建、文化旅游、商务、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要对本行业系统社会单位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统一本行业消防安全治理标准,完善管理制度,全面推广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在公众聚集场所开展疏散通道畅通和消防设施提升工程。强化人员密集场所常态做好人员培训、消防演练等工作,督促其落实火灾隐患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机制。采取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加大执法打击力度,推动人员密集场所有效落实消防安全制度。相关部门全部出台符合本行业系统实际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并完成本行业系统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12月底前,将推动公众聚集场所完成疏散通道畅通和消防设施提升工程。
4.强化“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镇(街道)组织力量深化排查登记“九小”场所,强化全域治理,防止生产、经营、储存区与住宿区“硬隔离”措施反弹回潮,严禁“九小”场所违规使用煤气罐和阁楼内违规住人;排摸确定“九小”场所区域性挂牌集中督办,每季度明确不少于3处的“九小”场所集中整治区域,进行挂牌督办治理,逐步消除隐患;实现“九小”场所底数“清底”100%;年底前将实现生产、经营、储存区与住宿区“硬隔离”100%。
5.加强生产企业消防安全整治。持续加大影响消防安全违章建筑的拆除力度;排摸村留地企业违章建筑和消防车道堵塞、防火间距占用、消防设施不齐以及违规加(夹)层、违规分隔、违规提高火灾危险性等违法行为,加大整治力度;督促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消防培训和逃生演练等,规范关键岗位人员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加大电、气焊等领域重点人员持证上岗和按级审批动火制度;加大对喷漆车间、烘箱设备、热处理工艺及电镀企业等环节、领域的规范管理。
6.强化老旧民房(老旧小区)检查整治。组织开展“城中村”、老旧小区、老旧民房消防安全检查,重点纠治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取暖、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老旧民房电气线路未套管整治等问题。对未实施电气线路改造的270个村2.5万间老旧民房进行电气线路更换和套管保护;切实加强老旧民房使用土灶排查整治,对使用土灶但未建“灰坑”的,要逐一筑建,确保整改率100%;同时,将老旧民房室内“烧香拜佛”、祭祀用火等纳入排查监管,进一步开展独居老人特别是75周岁以上老人、残疾人结对看护“回头看”,要求“结对率”达100%。对10个老旧住宅小区实施消防设施改造和电瓶车充电桩安装,提升老旧小区消防安全环境,解决消防安全顽疾。各村(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要成立一支固定巡查队,组织居民清理楼道、走廊、阳台等区域可燃杂物,安排人员开展夜间巡查,严防因电器电线等引发的火灾。
(四)提档升级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攻坚战。进一步规范消防专项规划修编工作,落实新时期各项消防经费保障,加强消防队伍建设,不断夯实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1.推进消防规划修编与实施。按照“规划与实际相结合、近期规划与可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推动完善镇级消防专项(专篇)规划,并按时间节点推动落实。根据《台州市消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城乡消防专项(专篇)规划的规划要求和目标任务,制定2019-2020年度消防规划实施计划,倒排进度,全力推动规划实施。要加强对消防工作经费的财力保障。
2.改善消防基层基础设施条件。加快推进消防站建设。加快推进市政消火栓和天然水源消防取水口建设和管理工作,对千人以上行政村消防取水口建设查漏补缺并逐一设置统一标识,对排查出的141个无消防水源村建设消防水源,实现“消防水源村村有”;市水务集团将市政消火栓建设纳入“智慧水务”建设内容,实现市政消防管网、市政消火栓硬件配置及水量、水压等功能的实时监测,年内新建市政消火栓不少于100只,加强市政消火栓维护保养和编号登记造册工作。强化智能充电桩建设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维护管理机制,确保设施完好率100%。加强智慧消防建设,抓好消防远程监控系统、“一张图”实战指挥平台、高层住宅智能消防预警系统、灭火救援数字化预案编制和管理应用平台、智慧社会消防安全管理系统等“五大项目”建设;计划12月底前,相关部门推动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大型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公众聚集场所智慧用电系统安装率达70%,各镇(街道)推动确保建成不少于100个集中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点,“空巢老人”和分散养老特困人员等特殊人群住所智能预警系统安装率达100%。
3.推动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推动石塘镇专职消防队按照二级标准完成提档升级,全市所有功能园区按标建立专职消防队伍。全市增招合同制消防员若干名,并依据《全面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台政办发〔2018〕2号)及《关于全省合同制消防战斗员工资标准的指导意见》(浙公通字〔2018〕48号)全面落实城市政府专职消防员(合同制队员)保障经费。按照“村村建有志愿消防队”的原则,,建强建广村级消防队伍,实现村级队伍规范运行;结合各类场所实际,规上企业和大型企业按照国家标准建立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其他社会单位有条件的按标准建立志愿消防队伍,条件不具备的应按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小场所、小单位可以实行村企联建、企企联建,实行区域联防机制。
(五)实现全民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攻坚战。进一步深化每月主题宣传教育月活动,拓展各类传统和新兴媒体,打造各种特色平台和载体,实施全民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持续深化一月一主题宣教活动。根据季节性火灾特点,结合工作实际,每月制定主题宣教活动实施方案,持续深化每月5号全市消防安全宣传日活动,组织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协调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造大声势,着力规范统一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三提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疏散畅通标识等,推进各地沿街银行网点、通讯网点、商业购物点、娱乐场所等LED显示屏每天滚动播放消防宣传标语、公益广告、视频短片,切实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增强火灾逃生自救能力,营造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浓厚氛围。
2.不断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对党政领导、行业部门负责人和管理人、公安派出所民警、镇(街道)工作人员、基层网格员、微型消防站队员、出租房房东等七类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提升消防安全意识,补齐群众消防安全知识知晓率不高、意识不强、技能欠缺等短板,确保全市火灾形势平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推进宣传教育体验场所提档升级和常态化运行。以镇(街道)现有消防宣传教育体验场所为基础,制定2019年度消防宣传教育体验场所提档升级方案,创新消防宣传内容,拓展增强互动体验功能,建设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消防宣传教育体验场所。建立日常开放和管理机制,落实人员维护保养和现场讲解操作,保证场馆的常态化运行,逐村、逐行业开展体验式培训,切实为公众参与消防安全学习培训提供便利。
(六)提质灭火救援应急能力攻坚战。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坚持打造专业化、职业化的消防队伍,对标主力军、国家队职能定位,全面提升“全灾种、大应急”综合应急救援能力。
1.推进队伍转型升级,打造综合应急救援主力军。立足“全灾种、大应急”救援理念,优化执勤训练模式,构建实战化练兵体系,持续推进涵盖消防救援站、专职队、村居志愿队、微型站等救援力量训练工作,逐步形成全覆盖、一体化的练兵体系,年内至少要组织开展一次多种形式队伍比武竞赛活动,并做好参加上级开展的竞赛比武活动的准备工作。实行指挥员负责制,实施灾情等级精准调度。建立应急响应统筹协调机制,加强与自然资源、医疗、供水、供电、供气等部门协作,常态化做好重大抢险救灾任务准备,每半年召开1次联席会议和1次区域性大联动的综合应急演练,提高快速响应和联合作战能力。
2.构建全域战勤保障体系,实现全域全天候救援需求。坚持自我保障为主、社会联勤保障为辅的战勤保障模式。市消防救援大队要进一步优化应急通信保障,启动消防指挥中心升级工程,加强应急通信保障人员配备,按要求装备侦查无人机;优化灾害事故应急通信响应机制,推进实战指挥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应急通信指挥体系,推进信息平台的数据对接,实现危化品、测绘、交通、气象、水利等信息共享。构建社会化救援联动机制,将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纳入城市“119”调度指挥体系同步建设,实现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的一键式调度,制定完善指挥调度方案,实现市与镇(街道)、村(居)社区的分级指挥调度。统筹推进民间救援组织建设,制定出台联勤补偿措施,健全联勤联训保障机制。
3.规范执勤训练秩序,建设火灾防控力量体系的地方队。推进城市政府单编队建设,逐步实现1个消防救援中队辐射3~5个政府单编队或专职队、多个微型站,构建覆盖城乡的“1+X”战斗群组,全面推行“13510”梯次灭火救援体系。依托消防救援大队开展镇(街道)专职消防队员跟班轮训,每期时间不少于15天;依托消防救援大队、镇(街道)专职消防队对村(居)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开展以消防基础理论、基本体技能为主的业务培训。每季度组织镇(街道)专职消防队、村(居)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开展1次联合演练;每季度对镇(街道)消防队、村(居)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全部拉动检查一遍并做好记录,及时通报检查情况;市本级将不定期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