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以“三落实”抓好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发布日期:2019-08-01 00:00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 浏览次数:
       持续高温少雨天气易造成作业人员身心疲惫,不安全因素增多,极易诱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切实做好高温天气安全生产工作,海宁市以“三落实”抓好高温天气安全生产工作。
       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海宁市安委办发文要求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充分认识夏季高温、高湿、台风等交织出现给安全生产带来的不利影响,充分认识做好汛期高温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对夏季高温期间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和重点部位,务必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突出抓好以防暑降温、防台防汛、防火防爆、防触电、防中毒、防坠落等为重点的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加大安全监管力度,确保夏季高温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落实防暑降温措施。全市各重点单位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加强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高温天气期间的各项事故防范措施,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一是加强对户外作业人员高温防护,对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及时调整工作岗位,确保职工人身安全。二是督促运输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备和完善必要的防火灾等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防止高温条件下营运车辆出现机械故障、车辆自燃等事故。三是督促建筑施工单位灵活调配、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不得盲目地抢工期、赶进度,调整夏季高温作息时间表,减少高温时段作业时间,减轻民工劳动强度。四是加强对化学品储罐、仓库和露天存放化学品的监管,采取针对性的降温措施,防止因温度、压力升高导致罐、桶、钢瓶等破裂而引发事故。五是严格落实林区防火责任落实、野外火源管控措施等,加强林区巡查,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值班值守、日常巡查等工作。
       三、落实生活保障。通过各类新闻媒体、短信平台等及时向社会发布高温天气预报,加强对如何应对高温天气的宣传。根据预报预警,提出预防高温等灾害性天气的建议全力做好城市供电供水保障。全市各重点单位开展高温慰问,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加强高温作业岗位的通风、降温设备检查,以及劳动防护设施和用品的维护管理,确保安全设备设施正常运行,切实保障劳动者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时各单位切实做好高温期间的应急值班值守工作,并做好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的落实。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救援人员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物资装备到位,确保各类突发事故得到及时、有效和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