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四部曲”试行消防委托执法 丰门街道对企业开出首张处罚书
发布日期:2019-08-12 00:00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 浏览次数:
       近日,位于鹿城区丰门街道辖区的某鞋企收到了由丰门安监所开出的消防行政处罚决定书,并罚款5000元整,这是自去年消防委托执法以来丰门街道对企业开出的首张处罚书,拉开夏季消防安全集中整治专项严管行动序幕。
       6月20日,丰门街道安监所消防监督员在监督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厂房一楼楼梯间内拐角处设置了房间,用于厨房和员工临时休息,这样的设置破坏了封闭式楼梯间的人员疏散逃生功能,造成了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经研判,这一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决定给予该企业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的处罚,并要求其停产整顿。
       据了解,丰门街道辖区现有鞋业相关企业1097家、鞋企员工18万人,消防安全任务艰巨。“尽管我们一直都在开展消防安全督查与安全生产培训,依然有小部分企业消防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希望这次的消防行政处罚能够对辖区企业产生警示作用,促使各企业主动开展隐患自查,积极配合街道消防安全工作,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避免被立案处罚。”丰门安监所所长潘太旺表示。下步,将进一步要求各企业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扎实深入推进夏季消防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认真排查整治本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以过硬的手段和措施,最大限度的消除隐患,确报辖区火灾形势稳定。
       鹿城区为进一步完善各街镇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升各街镇消防安全监管水平为着力点,按照合理合法、权责一致、高效便民的原则,通过明确法定职责、规范委托执法职权等形式,切实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夯实街镇火灾防控基础,为服务全区社会经济发展创造优良的消防安全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街镇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是落实公共消防安全责任,规范和加强城乡消防安全监管的一项重要举措。各街镇要高度重视,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结合现行的管理体制和行政执法现状,认真做好辖区范围内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切实推动落实政府职能的管理创新。
       (二)加强培训指导。各街镇要切实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选配素质好、能力强的干部到行政执法岗位,并建立执法公开和案件报告制度。消防鹿城分局要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每年对执法人员开展不少于15天的集中业务培训,切实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其遵纪守法、秉公执法。
       (三)加强执法监督。各街镇要建立行政执法检查、违法投诉举报、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等制度,开展形式多样的行政执法监督活动,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及时发现并纠正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出现的过错。消防鹿城分局要加强对执法人员执法资格、执法程序的合法性、处罚依据的正确性、行政执法文书应用的正确性等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和平安建设考核体系。
       (四)探索联合执法。消防鹿城分局在开展委托执法的同时,应当积极探索联合执法,健全执法信息共享、执法联席会议、案件移送管辖、案件首接负责等制度,建立起分工明确、责任到位、优势互补的执法联动保障体系,形成城乡一体、上下结合的消防安全执法格局,逐步解决基层消防安全监管中存在的权责不一、协调不够、效率低下、监管缺位等问题,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