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扎实做好夏季高温天气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发布日期:2019-08-22 00:00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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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今年夏季高温天气期间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上级有关部门针对夏季高温天气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海宁市早部署、早安排、勤检查,防患未然。
一是加强宣传,落实自查工作。发布《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和高温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参建单位做好在建工程防暑降温及消防安全自查工作,根据当前季节特点,全面落实企业自查,重点检查防暑降温和作息时间避高温措施落实情况。要制定和落实应对夏季高温、强降水、大风、雷电等天气的针对性预防措施方案,做到人员落实、资金落实、物资落实,确保汛期和夏季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
二是突出重点,切实加强安全防范措施。各单位根据当前季节特点,全面落实企业自查,重点检查防汛、防暑降温和作息时间避高温措施落实情况。制定和落实应对夏季高温、强降水、大风、雷电等天气的针对性预防措施方案,做到人员、资金、物资“三落实”。强化施工现场深基坑、起重机械、临时设施、脚手架等危大工程检查,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确保发现的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三是落实措施,认真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各施工单位进一步完善夏季施工安全工作制度,切实落实好防暑降温措施。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抓两头避中间,避免烈日高温,当气温达到 35℃以上时,11:00 至 15:00 间不得在阳光直射下施工作业;气温高于 36℃时,要立即停止露天施工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 40℃以上,当日应当停止工作。同时要求改善施工劳动条件,配备防暑降温用品,对于规模较大的工程项目应配置卫生室,备足防中暑、 防肠道疾病、防食物中毒等药品,改善工地生活环境,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加强环境卫生治理。
四是开展夏季安全大检查。高温天气以来,在日常巡查的基础上加强对各项目高温期间安全生产抽查力度、重点针对防暑降温、7月1日以来共检查各类建筑工地53个,建筑面积239.11万平方米,下发各类整改通知书45份。从检查的结果看,大多数施工企业安全意识较好,可以合理安排工人作业时间,能够做好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但仍有部分项目安全意识不强,思想麻痹大意,存在违规加班加点,未合理安排工程量、现场灭火器材配备不足,危化品未按规范存放等情况。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严格要求施工单位立即开展隐患的排查治理并督促其落实整改。
五是开展服务慰问一线建设者。组成慰问服务组对市区部分重点工程项目开展“送清凉、送技术、送安全”服务活动,慰问奋战在一线的建设者。慰问组给现场施工人员送上了矿泉水、毛巾、洗衣粉、肥皂、清凉油、人丹等防暑用品,还给各项目部管理人员带去了有关文明标化施工的《浙江建筑安全》等学习资料。相关组员随机检查了工地临时生活设施设置情况,对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做了技术交底和指导,再三叮嘱建设、施工单位负责人一定要注意关心一线职工健康,合理安排作业作息时间,备足备好防中暑、防肠道疾病、防食物中毒等药品,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各项措施真正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