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五个严格” 加大企业安全隐患整改力度
发布日期:2019-08-22 00:00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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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和规范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促使企业安全隐患按期按要求整改到位,景宁县应急管理局以“五个严格” 督促企业加大隐患整改力度。
一是严格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对所有排查出的安全隐患,严格落实“一个隐患、一套整治方案和应急预案、一个整治责任单位、一个督促整改责任单位与一名督促整改领导”的要求,强化整改责任。
二是严格实行隐患整改“倒计时”。对每一处隐患,要求各整改责任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和应急预案,细化整改措施。并实行整改“倒计时”,分时段督查隐患整改进度,及时提醒、交办、督导相关单位,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任务。
三是严格执行隐患整改工作督查制度。县安委办适时开展隐患整改进度情况的督查,督查后通报。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隐患,及时办理销号手续;对未完成整改的隐患,即时向有关单位下达督办通知;对隐患整改过程中遇到的热点、难点等问题,形成文字材料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汇报,保证隐患整改工作顺利进行。
四是严格实行隐患整改工作考核问责。对隐患整改工作敷衍塞责、不按时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的责任单位,进行通报,对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销号的整改责任单位,例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对隐患未整改、整改不到位或监控不严而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追究责任。
五是严格执法检查程序。抓住执法检查、隐患排查、事故调查等关键环节,切实强化法治意识,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执法检查要提高检查水平,加大执法力度,注重执法效果,切实纠正检查“找不准问题、下不了狠手、收不到效果”的问题;隐患排查整改不能弄虚作假,私自给企业销号,对工作中责任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得力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对隐患整改验收不合格的企业一律按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