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行动 提升化工企业火灾防控能力
发布日期:2019-08-27 00:00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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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危化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强化“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专项执法整治,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杭州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化工企业为重点的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行动。整治行动重点有七个方面:
一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整治化工企业是否建立并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设立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落实各项消防安全职责。是否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落实每月防火检查和每日防火巡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及期限、落实整改资金,及时落实整改,并加强整改期间的火灾防范措施。
二是消防安全源头管控情况。重点检查整治化工企业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并通过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是否落实防雷、防火、防爆、防静电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是否按照要求开展风险评估,其中火灾高危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专门评估,分析存在的主要火灾危险源及可能导致火灾的主要条件,综合评估火险等级,制定消除或降低火灾危险性的对策措施。
三是危化品储存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整治化工企业危化品是否按规定储存,是否存在超量储存、超高堆放、禁忌物混放,安全检测报警仪表安装维护不到位;液位、温度、压力等重要运行参数监控系统是否运行管理到位,自动联锁设置及运行是否完好,是否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辨识、评估及备案,紧急停车、视频监控、安全仪表系统是否存在不稳定、不可靠等情况。
四是动火等特殊作业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整治化工企业是否严格按《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要求落实作业票审批制度,做到“三个明确”,即明确固定动火区和禁火区域范围,明确涉及一级、特殊动火作业的易燃易爆场所以及动火作业分级的具体标准要求,明确动火作业许可票证审批部门和责任人,实行节假日、重要活动期间动火作业提级审批制度,对作业人员是否进行针对性安全教育和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
五是消防设施配备维护情况。重点检查整治化工企业是否按要求配备灭火系统、冷却系统、报警系统、给水系统等消防设施,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保养,保持完好有效。是否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单位自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并每月出具维保记录,每年至少一次全面检测。
六是消防安全培训教育情况。重点检查整治化工企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熟悉掌握岗位职责规定;消防控制室、消防泵房等重点岗位值班操作人员以及仓库管理员、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岗位员工等重点工种是否熟悉应急处置程序,并按规定持证上岗;是否定期开展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教育以及上岗、转岗前消防培训,组织开展灭火应急疏散演练。
七是应急处置能力准备情况。重点检查整治化工企业是否建立专(兼)职消防队伍或微型消防站,落实消防经费保障,配齐消防装备器材,储备充足的灭火药剂;是否根据危险品储量、性质,制定针对性的灭火应急救援预案,开展专业训练和实战演练;是否成立工艺应急处置小组,熟悉单位工艺流程、管道阀门和危险品特性等专业知识。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将持续至9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