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七强化”提升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发布日期:2019-08-09 00:00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相关要求,苍南县抓好全县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加强我县燃气行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多措并举提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一是强化日常监管,增强管控能力。苍南县高度重视燃气安全管理,强化日常督查,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狠抓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切实消除隐患问题。2019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1500多人次,检查燃气供气企业889家次,发放整改通知74份;检查瓶装燃气餐饮用户3081家次,发放整改通知38份。同时,紧扣“一节点两环节”(煤气泄漏一节点、经营和存贮两环节),落实两项举措(使用环节上的报警器安装和塑料软管换金属波纹管),对源头、中间环节、使用阶段、以及重点部位和重点单位(商家)予以强化监管。
       二是强化专项执法,规范行业秩序。健全立案查处机制,加大打击力度,坚决打击非法营运行为,确保全县燃气存贮、经营、使用安全。根据工作部署,苍南县组织由综合执法局牵头,联合公安、安监、质监、交通运输等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经营燃气专项整治行动,利用节假日、晚上对非法运输液化气猖狂时候进行联合执法,自2019年以来,共查处燃气非法经营行为61起,其中非法经营点47处、非法运输车14辆,查处率100%,共查扣钢瓶1961个,移送公安部门治安拘留6人;同时,建立与福鼎市燃气信息跨省互联互通,通过定期研判、信息共享、联手打击、案件移交等举措,结合燃气有奖举报、属地管理等原则,强化信息互通和案件移交办理,今年以来,两地相互移送相关案件4起,共同排摸并查处跨区域非法充装燃气运输车12辆,有效确保了两地对“黑气”深度打击的可持续、可发展。
       三是强化责任落实,督促隐患整改。加强对燃气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推进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切实履行责任;推行逐宗销号制,建立问题动态清单,完善隐患整改台账,明确监管责任,跟踪落实问题隐患的整改,督促问题点位尽快整改到位,并对完成整改的予以逐宗销号。截至目前,出具责令整改通知书112份,要求各燃气储配站、供应站点和餐饮用户立即整改,严重的停业整顿,直到整改完毕才能重新开业。
       四是强化队伍建设,实现执法保障。依托执法大练兵等亮剑系列行动,持续提升执法队伍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充分调动和发挥执法系统的能动性,全面履行和落实好燃气监管主体责任,全面做好非法燃气打击工作。同时,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浙闽燃气运输车辆信息报告制度,建立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确保一旦发生非法运输事件能够快速、科学、有效处置。
       五是强化教育培训,提升安全素质。为切实做好城镇燃气行业的安全生产、防恐安保、消防安全和应急处置等工作,提高从业人员整体业务素质和健全持证上岗制度,加强送气工管理,保障我县燃气企业安全生产运营。自2019年以来,苍南县共举办了2期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全县所有燃气企业于6月底前进行了消防及防恐应急演练。
       六是强化源头管理,筑牢安全防线。苍南县大力推进管道燃气发展,减少瓶装燃气用户数和燃气钢瓶数,全年新增管道燃气用户0.4万户,目前已新增用户4984户,完成率124.60%;推进瓶装燃气信息化管理,继续推进瓶装燃气储配站、供应站和送气工的钢瓶二维码扫录,通过信息化明确钢瓶去向,落实全过程监督、全区域覆盖、全方位责任。督促燃气企业严格落实瓶装燃气销售实名制登记,与用户签订供气协议,建立健全用户信息,定期入户安全检查,宣传用气安全,指导餐饮业等非居民用户建立用气安全责任制。
       七是强化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坚持“传统+互联网”的宣传模式,协调县电视台、报纸、政务微信等媒体,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的燃气宣传,深入村居(社区)、机关、学校、小区,开展现场咨询,对居民进行面对面的宣传以提高居民使用燃气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提升居民安全用气意识;在各乡镇主要街道悬挂燃气安全使用知识户外广告宣传栏,进幼儿园,学校等公共场所进行燃气使用安全宣传,发放《燃气使用手册》2万多份、宣传用品1万多份,发送燃气安全使用短信70多万条,大力宣传燃气安全知识,形成安全用气人人关注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