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应急管理委员会以“1+14+16”组织结构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发布日期:2019-09-10 00:00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 浏览次数:
       为切实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统一领导、权责一致、综合协调、分类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系,在多灾种或多个预案同时启动时,有一个强有力的协调、指挥机构,提高突发事件防范和处置能力,9月5日,永康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永康市应急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下设机构和工作职责的方案》,以“1+14+16”组织结构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一、“1”是明确一个机构,市应急委是市委、市政府领导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应对处置的领导指挥机构,由市委副书记、市长任主任,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常务副主任,公安局长、副市长、人武部长任副主任,成员由相关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担任。市应急委下设办公室在市应急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局长任主任,相关市府办副主任任副主任。
       二、“14”是根据我市应急预案及工作情况,由部门设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等14个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负责专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突发事件超出单个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处置能力和工作职责时,在市应急委的领导下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另外根据上级要求或根据工作需要还可设立相应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
       三、“16”是要求16个镇(街道、区)参照市应急委的组织结构成立应急委,由常务副镇长担任应急委办主任,通过“四个平台 ”和区域应急服务中心,与市应急指挥中心对接,形成镇、村(社区)、区域、户(企)四级应急管理网络,打通基层最后一公里。
       永康市通过一个领导机构+14个横向到边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和16个纵向到底的镇(街道、区)应急管理网络完善了应急管理体系,通过制订突发事件的指挥处置、值班值守、救援力量装备配备、监测预警、信息反馈等机制建设,编织了一张严密的“安全防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