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应急管理系统四举措 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办案质量提升计划”
发布日期:2019-09-11 00:00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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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应急管理机构改革新形势,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瑞安市应急管系统自7月底开始全面实施“行政执法办案质量提升计划”。
一是精简流程提速提效。精简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决定和结案等环节的审批层次,由局分管领导行使审批权;同时实行案件即时审批制度,确保分管领导当日即时审批案件。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调查终结阶段由局政策法规科进行审核把关,以使办案程序更加规范。精减案审委组成人员,确保案审会及时召开。
二是统一文书规范程序。进一步规范行政强制措施程序,规范并推广执法文书使用,修订执法手册。同时,综合考虑梳理行政执法相关制度、上级要求,视情况进行合并和修订。全面完善落实执法公开、全程记录、法制审核“三大制度”,确保行政执法程序规范。
三是规范考核强化奖惩。出台了《瑞安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办案质量考评办法》,采取即审即评方式,在个案法制审核的时候,对个案进行评查打分。实行办案积分制度,根据执法人员办理的案件数量和质量,每季度汇总评查结果并排名、通报,局机关和乡镇(街道)执法人员办理的案件质量还纳入机关全员绩效和乡镇(街道)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体系,实行奖优罚劣。
四是培训交流提高素质。分批举办执法知识培训,在培训结束时举行执法知识的考试并进行排名、通报,对不合格人员要求补考。组织举办执法办案交流和联合办案,通过实案探讨和讲解,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