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扎实开展“两个导则”自查自纠专项督查行动。根据8月22日应急管理部《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以下简称“两个导则”)宣贯解读视频会议精神,迅速在全县上下部署开展“两个导则”自查自纠专项督查行动,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按不低于50%的比例,组织专家对各危化企业自查自纠情况开展督查,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隐患闭环管理,进一步提升全县危化生产、仓储、经营带储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全县危化领域安全稳定。截至目前,已出动执法人员60多人次,特邀省、市危化专家36人次,已对全县18家企业完成督查,提出安全隐患262条。
二是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储存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县安委办于9月12日发文部署,要求全县有关乡镇(功能区)坚持一家不漏,在9月25日前完成对辖区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仓库、罐区等开展地毯式隐患大排查,并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严防危化品领域事故发生。重点检查企业危化品储存方式、方法和储存数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安全设备设施是否定期检测检验合格,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报警系统是否完好可用,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是否严格执行作业票审批,是否建立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核查、登记制度,储罐是否进行日常保养维护和腐蚀监控,防火堤、围堰等是否有破损等。
三是全面对近年来已注销的危化生产、经营带储存企业开展“回头看”工作。要求各乡镇在9月25日以前对辖区内近年来证照已注销的全县33家危化品生产、经营带储存企业进行一次“回头看”,全面进行摸底,发现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行为的,依法从重查处。要求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前往实地查看已注销企业现状,并分已拆除、已转产、已关闭、仍在生产经营危化品等四类进行登记上报。
四是切实加强烟花爆竹、油漆油墨零售和票据贸易单位的安全检查。要求各乡镇切实加强对辖区烟花爆竹、油漆油墨零售经营点和票据贸易单位的检查,重点检查有无建立流向登记、超量储存、非法储存、超范围经营、相关证件有无过期等情况,发现非法违法行为的,及时进行严厉查处,确保企业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和依法规范经营。
五是局领导带队督查节前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9月18日-20日,局领导分组带队前往龙港、金乡、钱库、龙港新城等各有关乡镇就重点危化企业节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组分别听取有关乡镇关于平安护航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会战工作推进情况,了解各镇危险化学品攻坚战最新进展情况,查看安全生产工作台账,并前往各乡镇危化生产、仓储企业进行节前安全生产检查,实地查看了企业生产车间、仓库、储罐等部位,了解企业生产状况及安全生产工作,现场指出企业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企业立即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