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应急管理局着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发布日期:2019-09-24 00:00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 浏览次数:
       为全面加强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法治建设,进一步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诸暨市应急管理局五项举措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今年以来,诸暨市应急管理局共立案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110余起,经济处罚380余万元,责令停产停业企业32家。
       一是抓好执法队伍。加强执法力量配备和执法资质管理,利用机构改革契机,配齐配强执法人员和执法装备,及时清理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优化执法队伍结构,选准用好政策法规人才,强化执法监管和法制监督,严把案件立案关、证据关、处罚关。
       二是抓强执法能力。全面实施学法考法制度,通过学、训、考、评等形式,坚持领导领学、全员培训、实战练兵、案件讲评、学法考试,用身边的人讲身边的案,坚持问题导向,对症下药,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执法素质和办案能力,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应急管理执法队伍。
       三是抓牢执法规范。规范办案程序,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方法、步骤开展执法活动;规范证据收集,依法、及时、全面、客观、公正地开展证据收集工作,把握证据“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的三性,用法律事实证明违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严格按照自由裁量权基准,结合案件实际情况,酌情作出处理决定,杜绝案件处理的畸轻畸重和执法的随意性。
       四是抓优执法机制。坚持推行计划执法,市本级包括对乡镇街道委托执法均按执法计划执行;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开展“浙政钉”掌上执法,按照执法人员、执法对象随机确定,增强执法的震慑度和公信力;全面推行执法“三项制度”,即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五是抓严执法管理。突出执法工作在应急管理工作中的权重,将执法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评,并强化考评结果运用,连续两个季度执法质量考评排名末位的受委托单位,对分管的领导进行警示约谈,连续三个月排名末位的则对主要领导进行警示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