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一打二抓三规范”整治醇基燃料成效显著
发布日期:2019-09-09 00:00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 浏览次数:

  今年上半年,醇基燃料经营使用安全问题引起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常务副市长杨六顺特此批示。长兴县应急管理局严格按照上级指示,第一时间开展醇基燃料专项整治行动,经过连续4个月的排查治理,该县醇基燃料市场逐步规范,稳中向好,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一是打击非法经营,杜绝违法行为。利用前期摸底排查掌握的508家醇基燃料使用场所名单,联合公安部门查找违法线索,开展打击非法储存经营醇基燃料行动。截至目前,共查处非法经营醇基燃料案件4起,涉及醇基燃料35吨,其中行政拘留1起,行政处罚3起。另会同交通部门不定期对现有5家经营单位的运输车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确保醇基燃料在长兴县内从运输到经营合法合规。
  二是抓好源头管理,清除顽固毒瘤。县应急管理局邀请省、市专家对县5家醇基燃料经营单位进行“诊断”,包括重点部位安全防范、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雷防爆设施、装卸安全措施等。通检查共发现隐患32项,现均已落实整改,形成闭环。508家使用单位按照谁供货谁负责的要求,由经营单位配合对其开展清单式整治。近期,县应急管理局组织抽查46家使用单位现状,情况良好。
  三是规范安全细则,建立长效机制。召集经营单位商讨规范,明确标准,制定安全使用8条规定。同时,县应急管理局将醇基燃料整治工作列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督促乡镇对辖区内醇基燃料经营、使用单位开展定期巡查,指导、监督经营单位参与供货场所的安全管理,逐步建立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