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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2019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复核工作的通知
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19〕44号)要求,现将2019年度浙江省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复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核人员范围
截至2019年,在浙江省参加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应试科目成绩预合格,但对报名信息存疑或被举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资格复核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核所需材料
(一)报名时从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的报名表;
(二)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年限证明(证明材料见附件2);
(四)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免试两门的人员,还需提供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和从事安全生产业务年限证明。
三、资格审查地点与时间
(一)资格审查地点:浙江省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杭州市西湖区西溪河下77号226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2月1日—2月10日(8:30-12:00,13:30-17:00)。
四、其他事项
(一)请有关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资格复核地点参加现场报考资格核查工作,逾期不核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生可以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资格复核所需材料前往核查地点进行复核。
(三)若学历证书遗失的,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资格审查咨询电话:0571-87055020、88806290。
附件:1.资格复核人员名单
2.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年限证明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