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县三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取得实效
发布日期:2020-10-15 14:22 来源:衢州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一、领导重视,落实专班推动。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先后三次专门研究部署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定期听取工作汇报。8月27日,县委副书记、县长张少华主持召开全县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推进会,调度推进我县三年行动工作。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何健亲自抓、直接抓三年行动专班组建工作,从9个牵头部门共抽调10名工作人员,成立工作专班,落实集中办公,常态化开展督查暗访、问题交办、闭环管理等工作。9月28日下午,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何健又召集公安、交通、应急等9个牵头部门召开全县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专题协调会,就专班运作作了具体要求,并对三年行动下步工作作了部署安排。

二、清单管理,保障责任落实。县安委办切实抓好统筹协调,坚持清单化管理、常态化督促。建立责任清单,明确安全生产三年行动组织领导框架图;建立任务清单,制定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及进度控制表和《全县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专题领域2020年度任务清单》,以图表化、条目化明确工作任务;建立问题清单,要求相关单位每月报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问题隐患清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制度措施清单》两张清单。

三、聚焦重点,狠抓隐患治理。紧盯危险化学品、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和矿山、消防、道路交通、交通运输、旅游、城市建设、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危险废物、特种设备等10个重点领域,进一步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管理措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依法依规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积极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截至目前,共成立检查组136个,排查各类隐患问题960个,完成整改918个,整改完成率95.6%,约谈企业65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