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车通道是实施灭火救援的“生命通道”,但由于停车位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城市管理权责分散交叉、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不强等原因,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现象屡禁不止,影响火灾救援甚至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时有发生。为在车辆增长与社会秩序之间寻到平衡点,2019年以来,景宁县以加快推进城市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通过盘活低效空间、深化宣教警示、实施联合执法,“停车难”“停车乱”“多头管”问题逐一得到解决。到2020年9月,县城消防车通道畅通率从最初摸排的不到30%提高至目前的95%,其中以正达小区为例,消防车到达现场时间从20分钟缩短至5分钟,全县未发生一起因消防通道被占用导致救援受阻的火灾伤亡事故。其主要做法是:
一、盘活低效空间,破解“停车难”
(一)合理划分标线,确保安全空间“零隐患”。应急管理局组织消防大队对全县城区范围内的消防车通道进行排摸,重点以高层小区为主,根据不同区块的群众需求画出“消防民情图”,再对排查出的不规范、不完善、不清晰、不易识别、执法取证干扰大的8千米消防标线进行重新划定,确保“停车指示明确、违法处罚有据”。同时考虑群众停车难题,在公共区域重新划定停车位,实行限时免费停车与合理收费相结合的方式,让群众有车可停、有位敢停,彻底解决居民停车占道问题。
(二)全面清理“僵尸车”,确保闲置空间再利用。为最大限度还道于车于民,结合景区城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复审等工作,近两年来应急部门组织交警、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占压消防通道、消防设施违法停车,常年停放的“僵尸车”“报废车”“无主车”等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其中对悬挂车辆牌照的,主动联系车主,要求限期挪走;对无法联系车主的,或未悬挂号牌、有违停、逾检、报废等情况的车辆,通过公安内网查询,以短信或者电话形式,通知车主限期处理;经告知后仍未移走的“僵尸车”,则统一将车辆拖移至固定地点进行存放。截至2020年9月,对全县共排查出“僵尸车”22辆,已清理21辆。
(三)最大限度让利,确保公共空间更集约。一是差异供给,优化停车管理。降低公共停车场资费,坚持“短时间停车收费便宜,长时间停车收费贵”原则,合理调整停车收费,提高停车设施利用率,并实行晚8点至早8点免费限时停车,此外,对于长期使用车位的用户,给予包月或包年停车收费措施。二是整合资源,打通停车脉络。计划实施“社会停车资源整合”试点,鼓励引导行政企事业单位推出“错时停车”便民措施,晚上或周末时段将单位里现有停车场所面向社会开放。
二、深化宣教警示,破解“停车乱”
(一)放大多媒体宣传的叠加效应。通过当地报纸、电视台、两微一端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占用消防车通道的危害性,让居民了解消防车通道的重要性。同时,发动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志愿者在小区环路、出入口、楼前等醒目位置张贴“消防通道禁止停车”的警示标语,并向路过居民发放“停车再难也不能占用‘生命通道’”倡议书,劝导居民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提醒大家禁止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共向全县居民发送消防安全常识和安全提示信息13000余条。
(二)发挥常态化教育的带动效应。2019年、2020年,多次组织消防大队深入县城内的幼儿园、中小学开展形式多样的“生命通道”畅通警示教育活动,重点像学生普及不堵塞消防通道、不占用消防通道、自觉避让消防车的重要性,从而实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消防宣传目的,进一步营造全民关注消防、参与消防、学习消防的良好氛围,共深入14所幼儿园、中小学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基本实现县城校园消防教育全覆盖。
(三)形成多渠道警示的震慑效应。充分利用电视台、报刊,设立违法停车曝光台,结合乱停乱放整治行动,对违停车辆进行曝光,增强公众停车自觉性。2019年以来,共曝光消防车通道违法停车200余车次。同时,将处罚行为在小区内微信群公布,如“某某车辆,因占用消防车通道,被消防队处50元罚款”,以此作为反面警示,防止出现挤占消防通道的“破窗效应”。此外,在网络、电视、两微一端平台、公交车身广告等大范围公布“96119”“12345”投诉举报电话。
三、实施联合执法,破解“多头管”
(一)联合整治,确保高效执法。从2019年5月开始,由应急管理局牵头,联合消防、综合执法、交警、住建、街道、社区、小区物业等单位开展为期3个月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违反标志标线指示停放,小区过道乱堆放影响车辆行人通行等违法行为,共查处各类违法占用应急通道行为200余起。目前,小区内消防车通道和楼道通道情况有明显改善,95%的消防通道能保持畅通。
(二)联合惩戒,确保有效执法。一方面,建立处罚联动机制,将消防应急通道违法停车行为纳入到交警执法处罚范围,通过在全县13个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安装24小时电子抓拍系统,将车辆违法信息实时上传至交警违章系统,同时将占用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处罚与车辆年检进行挂钩。另一方面,明确处罚管辖分工,小区内车辆占用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由消防大队进行处理,小区外占道违法行为由交警大队和综合执法局进行处理,有效避免消防违法行为“多头管”变“无人管”现象。
(三)联合监管,确保长效执法。由应急管理局牵头,联合消防、综合执法、交警、住建、街道成立消防通道治理工作组,建立联合执法、定期检查、定期会商机制。并召集全县各小区物业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明确小区物业“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的消防安全职责,要求小区物业在消防车通道线划好的1个月严管期内,每天安排人员进行巡逻劝阻,对于无物业的小区由社区网格员定期对消防车通道进行巡逻管理,发现违停现象立即劝阻,使居民养成不占用消防通道的良好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