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应急管理局“四项措施”强化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
发布日期:2020-10-26 14:46
来源:宁波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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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有限空间专项治理的基础上,江北区应急管理局力推“四措施”强化督导辖区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
一是充分实施企业分类评估工作。进一步完善企业分类评估管理制度,按照“重点整治,压缩淘汰”的原则,抓好企业的日常监管和隐患整改工作;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进一步拓宽评估视野,对辖区内工贸企业再次进行调查,确保摸清底数。
二是深入实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明确重点行业领域的排查基数,排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落实整改责任。开展危化领域、特种设备、建筑施工等专项整治。针对事故多发的企业,逐家排查摸底,聘请专家查找治理安全隐患。
三是启动实施黑名单曝光工作。对事故频发、拒不执行行政处罚的单位列入黑名单进行曝光;对黑名单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将其信息情况与审办信贷业务进行挂钩,中止其享受政府的相关行政优惠政策并采取必要措施。
四是加强实施安全服务指导工作。以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大调研等活动为抓手,有针对性地做好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库的业务特长,帮助企业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