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稿 平阳县“事前事中事后”推进非法违法“小化工”整治“闭环”管理
发布日期:2020-10-27 16:49 来源:温州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为及时彻底消除事故隐患,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安委〔2020〕17号)文件精神,平阳县通过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有序开展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工作,形成闭环管理。

一、事前广泛宣传,营造打击整治“小化工”的浓厚氛围。积极动员部署,依托微信公众号、网站等渠道宣传危险化学品有关法律法规、讲清非法违法“小化工”的严重危害以及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通过宣传标语、广告牌等宣传推广有奖举报热线,拓宽群众举报投诉渠道,广辟线索来源,形成人人参与监督、打击非法违法“小化工”的良好氛围。截至目前,依托群众举报打击查处非法违法行为10起,发放举报奖励19850元。

二、事中加大力度,形成打击整治“小化工”的强大合力。充分用好法律手段,集中主要力量,健全信息联动机制,加强联合执法,精确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及人员,坚决依法收缴非法危险化学品。对整治中涉及违反其他部门管理规定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同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依法加大对非法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依法从严处罚,直至吊销有关证件,对非法违法行为人员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20年来,共查处危险化学品非法违法行为19起,查获非法危险化学品225余吨,行政处罚金额86.5万元。

三、事后总结提升,巩固打击整治“小化工”的长期效果。建立案情回溯分析制度,加强打击整治后的情况监测研判,对查处的每一起案件,进一步查清涉案物品(原材料)的来源、流向,深挖线索,扩大战果。同时对典型案件通过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实施曝光,进一步形成打击执法的有力震慑。今年来,已曝光典型案件12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