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星之火灭于起始,杭州市淳安县“四坚持四强化”开展打击森林违法用火专项行动
发布日期:2020-10-28 16:12 来源:淳安县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要求,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重大风险,统筹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淳安县“四坚持四强化”开展打击森林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

一是坚持高位推进,强化责任落实。坚守底线思维,高位推动,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 执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充分发挥森防指统筹协调作用,加强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切实把打击非法用火作为秋冬防火工作重中之重,狠抓责任落实。

二是坚持防治结合,强化部门协同。统筹协调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县森防指办协同相关部门在防火宣传、隐患排查、联合执法、重点区域巡查等方面开展协作、发挥优势,形成合力,增强联动效应和打击效果;建立明检暗访机制,持续狠抓过程控制,边查处、边检查、边整改、及时堵塞漏洞。

三是坚持宣传教育,强化底线思维。开展违法用火警示教育,坚决克服麻痹侥幸心理,及时发布森林火灾火险等级,分析研判火险形势,把握工作主动权;镇村两级及有关林区主管单位开展横幅标语悬挂、移动大喇叭等多种形式宣传,造浓打击森林火灾违法行为氛围。

四是坚持依法治火,强化群防群治。完善森林违法用火执法体系,建立健全森林违法用火法规制度、标准规范,为打击森林违法用火行为提供法制保障;从源头上防范和治理违法用火行为的发生,坚决杜绝边打击、边非法用火、边发生人为火灾的现象,标本兼治,探索建立违法用火举报制度,依靠群众力量,筑牢火灾防控人民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