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三方面”持续助力涉燃爆粉尘企业安全监管
发布日期:2020-10-29 14:41 来源:温州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近年来,永嘉县探索建立涉燃爆粉尘作业场所“精准化“监管平台,充分运用智慧用电和视频监控等科技监管手段,为辖区内40家金属涉燃爆粉尘作业场所车间和除尘器部位全部安装了防爆监控探头,共发现546条安全隐患,完成整改513条,整改率93.9%,责令停业停产整顿12家,立案处罚18家,取得较好的监管成效,有效遏制了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健全机制,强化源头监管

一是严格把关准入制度。对新创办粉尘企业除要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行业规范、技术规范要求外,还要按照事故防范和总量控制的要求,严格控制与永嘉县域产业无配套企业从事抛光作业,对专门从事抛光作业的企业原则上不准予设立。

二是健全领导挂钩制度。一方面建立重点镇街领导班子、应急管理局班子成员和科室挂钩联系涉尘企业整治制度,完善网格化管理机制,深入开展涉尘涉爆企业的动态排查,及时掌握企业新(改、扩)建、关停、搬迁等变化情况。另一方面进一步督促隐患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涉尘涉爆企业动态信息数据台账,做到“一地一册、一企一表、一隐患一措施”。

三是健全三级巡查制度。明确监管职责,实施企业、乡镇、县应急管理局三级巡查制度。企业应落实专人负责,充分利用精准监管平台进行实时管理,加强粉尘清扫和日常隐患排查与整治,及时处理、上报安全隐患和违规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违法行为;乡镇应按照粉尘防爆安全有关标准规定,加强打非与粉尘作业现场的日常安全检查;县应急管理部门落实专人对精准监管平台进行实时管理,及时处理上报安全隐患和违规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违法行为,并加强法律法规宣传、业务指导与巡查打非执法力度。

科技支撑,强化动态监管

一是安装粉尘浓度监测仪和防爆探头。尽早实现辖区内涉燃爆粉尘作业场所车间的粉尘浓度监测仪安装全覆盖,实时对粉尘浓度监测预警。在车间内和室外除尘器位置安装防爆监控探头,实时监测涉爆粉尘作业车间违法作业行为。同时,县应急管理部门、乡镇(街道)、企业三个层面的安全管理人员要根据不同的管理职责,根据权限利用手机安装的APP, 实时对涉尘企业进行“精准化”巡查监管。

二是购买社会技术服务。将涉燃爆粉尘作业场所全部接入第三方服务机构,实现24小时托管服务。第三方应设立专门班组,对涉燃爆粉尘作业场所进行24小时巡查和监控设备维护,对违规企业及时提醒,并将每周情况汇总上报,为部门执法提供精准依据。利用大数据分析,进行有针对性的执法检查活动,有效解决企业分布广、执法人员不足等难题。

三是升级企业技术装备。对涉燃爆粉尘作业场所重点部位、环节、装置及时进行技术装备升级改造,完善技术防范措施。鼓励引导企业在人员密集的涉燃爆粉尘作业场所采取湿法除尘工艺、作业空间物理隔离,实现“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全面推广涉尘企业安装智慧用电系统和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推进作业的更新换代和转型升级,降低和消除安全风险。

压实责任,实行“三色”预警

根据涉燃爆粉尘场所视频监控发 现现场作业情况和危险程度,实行“红、橙、黄”三色预警管理。

一是实行红色预警。作业场所发现有吸烟现象、动火作业、粉尘浓度超标、未及时清扫的列为“红色”。要求立即予以停产停业整顿,计入不良记录。一个季度不良记录累计超三次的,予以关闭。

二是实行橙色预警。作业场所发现安全出口堵塞、安全通道不畅通、未按操作规程操作、应急器材未配置到位的实行橙色预警。要求立即予以整改,不立即整改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计入不良记录。不良记录累计超三次的,计为一次“红色”记录,并立即予以停产停业整顿。

三是实行黄色预警。作业场所发现劳动防护用品未按规定佩戴、产品和杂物乱堆放、涉尘场所放置衣服水杯等生活用品的实行黄色预警。要求立即予以整改,并计入不良记录,不良记录累计超三次的,并计为一次“橙色”记录,予以停产停业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