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西湖区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回头看”确保监管到位
发布日期:2020-10-30 18:44 来源:西湖区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西湖区按照省厅和市局的要求,对2019年至今调查处理的生产安全事故开展“回头看”,以事故为明镜,做到知隐患、保平安。

一是事故报告及时准确。(一)拓宽事故信息接报渠道。西湖区事故信息主要来源于公安110联动平台,区应急管理局作为一级联动部门,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接到事故信息后,能够立即响应,并通知相关部门、属地镇街赶赴事故现场进行处置。(二)强化事故首报、直报意识。做到事故发生后30分钟内,向市应急管理局(市安委办)、区委区政府值班室和主要领导电话报告,力争在事发1小时内书面报送事故发生单位概况、时间地点、现场情况、伤亡人数、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已采取的措施等情况,力避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现象。在事故情况发生变化时,及时进行续报、补报。(三)加强事故信息的研判。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及时与相关部门进行对接、沟通、研判,按照时间节点,准确无误将事故信息录入国家生产安全事故综合统计直报系统,确保24小时和7天直报率达到100%。

二是事故调查合法合规。(一)坚持原则。事故调查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二)依法调查。西湖区在事故调查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调查。2019年3月8日,杭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工程运输车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杭安委办〔2019〕9号)后,区应急管理局严格贯彻落实,对工程运输车道路交通事故开展“一案双查”,做到应查尽查,绝不推诿。(三)科学调查。对于情况比较复杂的事故,聘请专家和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鉴定机构协助事故调查组科学严谨地分析事故原因,及时征求局法律顾问意见,确保精准定性和责任认定,并在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调查报告。(四)依法公开。区政府批复后,事故调查报告均按照规定在区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开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一)开展座谈问询。为防止“以罚代管”、“一罚了之”的情况,区应急管理局在对事故企业执行完行政处罚后,对辖区存在安全风险的企业特别是去年发生事故的运输行业企业开展座谈问询,询问事故企业及同类企业隐患整改情况,包括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时限等,相关企业在座谈中均表示已吸取教训,并按要求落实整改。相关座谈问询及宣传指导的开展有利于推动各行业领域举一反三,有针对性地完善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安全风险管控。(二)开展实地检查。区应急管理局联合各部门赴相关单位实地检查事故整改的防范措施、规章制度、应急预案等落实情况。检查中发现事故企业及相关监管单位均已按照区政府批复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如相关运输企业均已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教育,做到车辆上路严格遵守六定,即定车、定人、定路、定道、定速、定时,驾驶员在右转弯时均能做到“一停、二看、三听、四指挥、五通过”。西湖交警大队已加强重点路段、重点路口、重点车辆、重点时段的执法管控,如中秋国庆长假期间,交警大队在320国道和灵山路口设立了每天24小时的值守执勤岗;加大案例警示和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如交警大队每天在工作群里推送交通事故警示案例;大力整治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骑行、擅闯红灯,货车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挂靠经营及超速、酒驾、疲劳驾驶、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如区道路交通整治工作专班每日通报综合治理情况,区委副书记叶泽每天关注通报,并及时作出指示要求,有效保障了辖区道路交通领域的安全。(三)加强源头管理。根据省市部署要求,交警大队和交通运输执法队西湖大队认真组织危化品运输安全“铁拳整治”行动,并以交通运输企业分类监管为抓手,以“两客一危”专项整治为重点,持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源头治理。针对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普货企业动态监控、实时记录不完善等问题,共开具隐患整改通知书41份,并对辖区13家重点监管企业全部落实入户检查并处罚到位。

下一步,结合“回头看”情况,西湖区将继续严格依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开展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切实做到程序合法、证据充分、认定准确、处罚得当,紧盯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同时加强事故调查人员的业务培训,切实提高事故调查处理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