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新昌县已打造市级试点企业(园区)6家,县级试点企业12家。涉及小微企业园1家,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17家。其中,涉及纺织行业1家,通用设备制造行业2家,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行业1家,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行业1家,涉爆粉尘企业12家。
一、突出“三位一体”,优化统筹部署。
一是精心挑选代表性企业作为试点。新昌县域内轴承、纺织等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众多,针对小微企业安全管理力量不足、风险管控能力较弱的普遍问题,我县以小微企业园、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工贸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涉爆粉尘企业为重点,从中确定18家企业(园区)作为试点,涵盖纺织、通用设备制造、化学助剂制造、涉爆粉尘等行业,为今后推广企业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做法凸显借鉴意义。
二是精心组织“三方力量”参加业务培训。组织业务科室、有关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安监站长以及试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6月11日省厅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培训暨试点工作推进视频会议,学习试点工作背景意义、核心工作内容与要求、工作推进建议等,增强试点企业工作自觉性,提高属地乡镇(街道)工作紧迫感,突出部门、属地、企业“三位一体”,提高对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推动企业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二、注重“三措并举”,深化服务指导。
一是第三方服务机构介入指导。由第三方服务机构介入,指导企业按照《浙江省企业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实施指南(试行)》和有关行业规范要求,并结合企业自身类型和安全风险特点,制定科学的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帮助企业建立专门工作小组,创建风险辨识等风险管控体系文件,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确定安全风险类别。
二是乡镇(街道)督查进度。由属地乡镇(街道)安监站督促试点企业严格按照工作计划表狠抓时间节点,并向县应急管理局一周一报企业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切实掌握试点单位建设情况,对于推进缓慢的企业,要求倒排时间,严格责任落实,确保按进度保质量完成试点工作。
三是县应急管理局深化服务。县应急管理局积极走访试点企业,帮助企业解决在推进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解决在试点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资金难题5万余元。同时,督促企业针对不同类别的安全风险,采用相应的风险评估方法确定安全风险等级,有效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实现把风险控制挺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除在事故发生之前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三、强化“三个结合”,增强管控实效。
一是与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相结合。将企业安全风险管控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石,作为现代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核心,作为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有效手段,督促企业结合实际健全完善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将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管控责任层层落实到企业、车间、班组和岗位员工,增强企业主动作为意识。
二是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相结合。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过程中,需要针对由于风险管控措施缺失、失效或者弱化而形成的隐患,进行隐患治理。督促引导企业将落实风险管控措施作为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找准、盯紧风险隐患,实施风险等级管控,提高检查频次,严格落实排查治理责任,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三是与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相结合。将企业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列入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内容,加强对企业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及其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