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三个重点”加强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监管
发布日期:2020-10-09 09:22 来源:温州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做好高温季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避免在高温、汛期期间引发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乐清市应急管理局把握三个重点,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统一“标准规范”开展排查整治行动。针对乐清市3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执法人员主要检查企业的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并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烟花爆竹仓库是否超量存放,烟花爆竹种类有无超范围经营,所经营的烟花爆竹产品是否张贴统一标识码,是否有烟花爆竹流向登记并符合规范等。经检查,3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存在7项隐患,2项现场隐患已责令企业立即开展整改;其他5项隐患,我局即时下达了整改意见书,并督促仓库积极整改。目前,执法人员已对企业开展复查,企业存在7项隐患已整改完毕。

二、结合“两个时段”做好培训宣传工作。开展春节、清明等重要节假日和高温季节两个重点时段宣传工作。乐清市应急管理局3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发动企业全体员工和引导各烟花爆竹零售店(点)的从业人员,参加省百万员工培训的线上学习工作,努力做到线上培训工作全覆盖,充分发挥好培训教育工作在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中的重要作用。同时加强应急值守。乐清市应急管理局督促3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要严格落实好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各处监控设备运行良好,并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做好紧急突发事故的信息报送和处置工作。

三、设立“举报基金”促群众参与监督。注重举报奖励,乐清市专门设立了举报奖励基金,对于举报非法运输、贮存、销售烟花爆竹的,一经查实,将分别给予举报人500-2000元的奖励。鼓励广大市民参与和支持烟花爆竹整治工作,自烟花爆竹行业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共收到烟花爆竹类举报投诉56件,投诉办结率100%。乐清市集中销毁非法烟花爆竹8625箱,持续对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对危害人民群众的隐患保持零容忍,坚决打击各种涉及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