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开展以来,普陀区持续发力,坚持高效推进,多管齐下,确保三年行动开好局、起好步。
一是把牢三项认识,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三年行动是从上到下必须开展的一项政治任务。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消除事故隐患、保障人民生命安全的“攻坚战役”,通过三年行动,下大决心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彻底破除普陀区不适应安全生产发展的瓶颈问题,全面提升治理能力水平。区委区政府领导对三年行动予以高度关注。区委张立军书记在区委常委会议上对包括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在内的三年行动工作作出要求;区政府两次召开常务会议研究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徐炜波代区长要求周密制定方案,尽快推进落实;全区三年行动推进大会上,张海斌常务副区长要求各地各部门狠抓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隐患整治,切实扫除监管盲区;在全区安全生产风险防控会议上,徐炜波代区长再次对三年行动相关工作提出要求,督促各地各部门扎实开展、务求实效。三年行动成效是考核督查的主要抓手,区安委会已将“三年行动”纳入全区安全生产(消防)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原则上结合年中和年底责任制考核同步开展2次督查,督查考核结果与全区综合考核和有关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履职评定挂钩。根据《普陀区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和三年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区安委会还会适时组织巡查组,对相关镇、街道、区属功能区管委会和区级有关部门落实三年行动情况开展专项巡查。
二是确保三个到位,真正落实专班工作机制。确保人员到位,三年行动工作专班由区应急管理、经信、生态环境、住建、交通运输、海洋渔业、市场监管、交警、消防救援9个单位业务骨干组成,下设综合组、督查组、信息组,工作专班实行相对集中办公。严格落实省安委办明确的“三会”制度,即专班“日碰头、周会商、月例会”制度。确保职能到位,按照三年行动“3+11”工作体系,专班人员分别与3个专题、11个专项整治形成固定联系,指导、督查各专题、专项工作,及时汇总工作动态。一是对各专题、专项推进情况采用跟踪督促、整改销号办法,系统性推进三年行动各项任务完成。二是严格落实“三报”制度,即做好月报、年报和工作信息报送。三是延伸专班机制。各牵头单位参照区安委办专班机制成立各专项整治的工作专班。确保信息到位,区安委会建立三年行动各项常态化报告制度。一是各地、各有关单位每半年向区安委会工作推进组书面报送工作开展情况。二是各地和三年行动3个专题、11个专项整治重点任务的牵头单位每季度向区安委会工作推进组报送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涉及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三是鼓励所有单位积极报送三年行动工作进展信息。
三是把握三个结合,认真落实三年行动工作任务。与日常具体工作相结合,各牵头单位时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对三年行动各专项作出具体安排,明确具体要求。通过开协调会、联合现场调研、联合检查、联合执法、发工作提示函、专题通报、向分管区领导专题汇报等方式一项一项予以推进。与突出隐患排查整治相结合。坚持全面覆盖与突出隐患整治相结合,既要围绕各牵头专项整治工作,做到行业、领域和区域全覆盖,不漏企业项目、不留风险隐患。又要聚焦现有的突出隐患,坚持整改与系统治理相结合,再次梳理突出隐患清单,深挖问题根源,强化整改措施,通过三年行动,确保突出隐患销号清零,并做到能巩固、不反弹。与查找问题完善制度措施相结合,以三年行动为契机,加大查找问题和完善制度措施的力度。要重在治本,坚持短期见效和长远发展相结合,深入分析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统筹安排好各阶段目标任务,做到部署全面及时、行动扎实有力。要注重把握规律,总结经验办法,不断健全完善涵盖安全责任落实、安全风险防控、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的制度体系和长效机制。要全面建立三年行动工作台账,充分反映任务下达、完成时限、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等内容,反映工作调度,定期汇总等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