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全面开展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
发布日期:2020-11-18 11:06 来源:宁波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区关于开展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要求,推进我区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深入开展,结合全区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安全重点整治工作,即日起至2021年5月由区应急局牵头,联合区委政法委、区经信局、区公安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鄞州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供电公司9个部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及使用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非法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小化工、小作坊、黑窝点(以下统称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

本次专项整治分为三个阶段。2020年11月中旬,各镇(街道)结合辖区内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加强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统一思想,达成共识。2020年11月中旬至2021年2月,各镇(街道)对“小化工”进行全面排查,建立清单台账,重点做到“六个彻底”查清:一是彻底查清现有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二是彻底查清超营业范围、未经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的非化工企业;三是彻底查清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生产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的小企业、小作坊、黑窝点;四是彻底查清以挂靠、租赁或“厂中厂”等方式非法违法生产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或个人;五是彻底查清利用闲置、废弃、关停企业厂房等,非法违法从事化工生产、储存的企业、场所和个人;六是彻底查清利用废弃养殖场、闲置民房、偏僻地点等,非法违法从事化工生产、储存的企业、场所和个人,并将无法界定为“小化工”的疑似企业报区有关部门甄别确认,同时对排查出的“小化工”依法依规分类处置、彻底整治,严肃问责。2021年3月至5月,各镇(街道)、有关部门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固化形成常态化“打非治违”工作机制。

通过本次专项整治,将全面查清当前我区非法违法“小化工”底数,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行为,及时彻底消除事故隐患,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压实“打非治违”属地、部门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联动监管机制,系统性防止非法违法“小化工”“死灰复燃”,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