椒江区四举措加强村集体房屋出租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安全整治
发布日期:2020-11-02 15:31
来源:台州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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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按照《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和矿山安全专项整治责任分工及进度控制表》有关任务要求,结合辖区工作实际,椒江区四举措加强村集体房屋出租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安全整治。
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的重大举措。全区上下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全力加以推进。镇(街道)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主动督促出租房屋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做到责任清晰、任务明确、职责到人、工作到位,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是全面开展隐患排摸。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镇(街道)开展对村集体房屋出租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排查,摸清房屋出租底数,形成情况排摸清单,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的放矢。
三是深入开展联合检查。经科、公安、住建、应急、自规、综合执法、消防、农水等部门协同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出租房屋开展一次联合检查,特别是对小微企业集聚区域开展重点检查。
四是全面抓好整改落实。各镇(街道)加大安全隐患整治力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督促相关村集体经济组织限期整改到位。至2021年底,涉及不符合安全条件的村集体房屋一律不得对外出租。坚持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常态化,不定期组织开展整改“回头看”,确保安全隐患不复发、安全意识不松懈、安全监管不缺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