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吴兴区“三融合”创新安全环保共同监管模式
发布日期:2020-11-20 14:12 来源:湖州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为加强基层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改进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新业态和新问题,吴兴区应急管理局主动对接生态环境部门,按照《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研究出台《关于协同做好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增强了监管工作的协同性、科学性。

一、融合数据信息,共建联动机制。创新构建安全环保联动机制,建立健全定期会商制度,每季度召集专门机构、人员开展工作协调会,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关联问题、热点难点问题。同时以“互联网+监管”平台为依托,全面打通部门间数据壁垒,推进双方数据融通共享,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并定期通报工作信息,由区生态环境部门定期向区应急管理部门通报重点企业、行业新增环保治理设施和升级改造信息,区应急管理部门应定期将工业企业安全风险信息通报区生态环境部门,确保安全环保监管全方位、无死角。

二、融合技术服务,共推行业发展。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专家的技术服务优势,推动行业专家及第三方服务机构进企业,助力工业企业行业提升管理水平,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针对高温融熔、涉危险化学品等具有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的工业企业,通过组织专家共同研究分析企业生产工艺的配套、设备设施运行及停产作业过程的安全措施,科学制定应急减排停限产方案及应急预案,严防污染物进入水体、土壤和大气环境,从源头消除事故风险。

三、融合监管职能,共抓重点隐患。融合应急管理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管职能,充分论证安全、环保法规、标准、规范相抵触的情况,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共同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和环境安全主体责任。特别是对中毒窒息、易燃易爆、涉爆粉尘的有限空间等重点部位且作业环境产生重大影响的改造项目,由应急管理局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共同指导企业开展论证,按照安全生产“三同时”及环保提升设计方案的要求,做好设备设施生产运行期间的安全生产及生态环保工作,确保设备设施运行安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