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发布应急物资管理规定 进一步规范应急物资管理
发布日期:2020-11-24 10:24
来源:丽水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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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青田县应急管理局发布《青田县应急管理局应急物资管理规定》,进一步理清职责、明确细则、规范程序,完善应急物资管理整体闭环,全面加强应急物资管理,提高预防和处置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应对能力。
规定进一步理清各科室职责,职能划分更加科学合理。局应急管理科负责全局应急物资的统一规划、总体制度制定;提出县级应急物资储备仓库物资的储备需求、调拨指令;统计汇总局应急物资信息数据。各相关科室负责各行业领域应急物资的采购、日常管理及应急使用,及时更新上报本行业领域应急物资信息数据,开展应急物资调拨调用后的日常督查。局办公室负责应急物资的经费保障和资产监督管理、相关仓库的建设。
规定进一步明确仓储管理细则,优化物资管理职责和规范。健全了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落实专人管理,做到防火、防盗、防潮、防鼠、防污染等;库存物资需设有标签,标明品名、规格、数量、质量、生产日期、入库时间等,并分类存放,码放整齐。加强应急物资信息化管理,建立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动态数据库。
规定进一步规范应急物资调拨调用,明确物资使用规范有序。本次发布的管理规定中结合了本局各条线上既往流程规定,确定了应急物资调拨调用的统一具体程序,制定《应急物资调用(拨)申请审批单》等相关申请表格,将物资调拨调用以及后期的回收报废等相关要求和实施流程进行了完善和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