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县打造“1+7+14”海上安全堡垒
发布日期:2020-11-27 12:21 来源:嵊泗县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嵊泗县深入推动渔业安全生产领域改革适应新时代发展需要,不断加强县级渔业应急指挥中心建设,持续强化7个乡镇渔业安全管理责任,提升14个基层渔船管理服务站堡垒战斗能力,进一步推动渔船安全管理向合作化、组织化、规模化、社会化方向发展,保障渔业增效、渔民增收、渔区稳定。

坚持统一管理,健全“一个中心”建设。一是建立健全渔业应急处置指挥中心建设。充分发挥“多元感知系统”平台作用,实施“智慧渔业”等工程,推广安装二代智能AIS770套,完成全县渔船船载北斗设备升级改造项目,全面推进渔船执法检查、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完善渔港监控设施设备,逐步推广完成大中型渔船临水作业动态监管项目建设,有效提升渔船装备信息化水平,实现渔船全天候、全时段、全区域管控。二是深化“港长制”改革。完善中心渔港、嵊山、洋山渔港管理站运行机制,实现渔政执法力量下沉基层一线,持续加强对进出港渔船登临检查,实现对本船籍港渔船高频度抽查、对非本船籍港渔船每月全覆盖检查。对发现隐患、违反指令以及未按规定开展渔船进出港报告的渔船,责令整改,坚决杜绝渔船“脱管、漏管、缺管”现象发生。三是强化联合执法。县领导亲自带班登船检查渔船安全隐患,推动渔业、公安、海警、海事等部门以及乡镇的联合执法、交叉检查,重点排查异地挂靠渔船、帆张网渔船、蟹笼船以及其他10 人以上高危渔船船员持证情况、号灯安装及使用、救生设备、消防设备、通导设备、网具装载、渔业安全制度落实等七个方面情况,进一步强化渔船安全责任“最后一公里”的落实。

加强属地监管,深化“七个乡镇”责任。一是压实渔船安全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细化渔船安全责任清单,进一步压实乡镇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监督考核、奖惩激励机制,压实基层渔船管理组织的协管责任。督促船东(船长)全面落实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值班瞭望、编组生产等安全生产制度,严格查处违反安全生产规定行为和事故责任追究。严格执行《渔船安全管理记分办法(试行)》,将渔船船东(船长)和基层组织纳入诚信管理,实行记分制。二是加强渔船动态管控。严格落实六小时点验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不定时将气象信息、预警信息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发往辖区内所有渔船,重点强化黑色4小时期间、恶劣天气期间、复杂航道通行、锚泊、作业渔船动态管控。严格落实渔船定人联船制度,明确乡镇、基层渔船管理组织责任人,确保做到每条渔船有专人盯,充分发挥人防的作用。强化渔船编组生产和值班瞭望,对落单渔船进行动态干预。三是优化渔业生产管理系列台账。建立完善清单点验智控管理模式,将渔船点验11项重点工作制作成表格,细化规范点验流程,严格按照舟山市渔船“一船一档”管理制度,渔船船东及时上报渔船或船员基本情况和持证状态,基层渔船管理组织及时完善补充渔船“一船一档”资料,确保资料真实、准确。

切实优化服务,提升“十四个船管组”能力。一是抓实基层组织建设。全面整合渔业协会、渔业合作社等33个村社基层渔业管理组织管渔力量,成立14个渔业安全管理服务站,实现管渔“人、财、物”进行集中办公,进一步完善基层渔业服务管理体系,统筹高效落实渔船办证检验、渔船伏休管理、渔船安全隐患排查、渔船安全生产监管、渔船安全救助等工作,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实时监管、有效协同。二是严格渔业船员从业准入。加强渔船“一船一档”管理,及时完善更新上船船员信息,全面覆盖渔业船员技能培训,严禁无证上岗。规范渔业船员劳动合同及安全责任书的签订,明确船东(船长)和船员双方的权利义务,预防减少劳资矛盾纠纷。三是提升应急响应能力。在发生突发事件后,基层船管组战斗能力经受检验,立即向乡镇领导和县渔业应急指挥中心进行汇报,并通过北斗、卫星电话等设备开展失联船只联络尝试,下达指令要求编组渔船协助联络,组织周边渔船搜救工作,调取渔船档案和船员档案,进一步加强岸陆间突发事件应急响应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