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县扎实推进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工作
发布日期:2020-11-27 11:44 来源:丽水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开展非法违法“小化工” 专项整治要求,扎实推进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景宁县四措举推进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排查整治,及时彻底消除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全面推进调查摸排。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和部门排查责任,重点排查闲置、废弃企业厂房(仓库)以及废弃养殖场、闲置民房、偏僻地点等场所部位是否建有化工装置;运输车辆经常出入的场所;动力电或用电量突增的小企业。

二是严打违法违规行为。根据摸排问题清单,采取针对性措施,分类处置。对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超许可范围经营、储存的,责令立即停产整顿,限期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三是建立追责问责机制。对未经许可从事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生产拒不整改的,以及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的非法违法从事化工(危险化学品)生产的企业及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依据相关规定列入“黑名单”管理,做到发现一起、整治一起、问责一起,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四是强化联动监管机制。充分利用大数据、网格化等载体,建立健全打击非法违法“小化工”常态化联动监管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综治网格员作用,结合日常巡查工作,对网格内疑似“小化工”的单位进行排查,实现“责任全覆盖、监管无盲区”。同时通过电视、网络、广播等媒体宣传非法违法“小化工”的危害性,鼓励市民积极举报非法违法“小化工”,形成社会广泛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