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应急管理局“五环节”探索安全生产行政执法
发布日期:2020-11-04 15:53 来源:衢州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为积极开展新时代法治工作,适应疫情环境下执法工作,提高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衢州市应急管理局在五个环节积极探索执法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一、现场监督检查抓好“两头”

执法人员到企业监督检查,抓好启动与总结两头。一是组织启动会,进入企业监督检查,挂牌亮证,介绍身份,表明来意,提出要求。二是检查结束后,汇总情况,指出检查中发现的隐患与违法行为,分析其后果,提出监管要求。两头中,都邀请企业负责人与安全员参加,以便于开展监督检查工作,落实对存在的隐患与违法行为的整改,达到安全监管与规范执法的双重效果。

二、案件办理中引入挂牌督办机制

8月11日至8月13日,衢州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开展了2020年全市熔融金属企业安全生产监督交叉执法检查,组成了8个执法检查组,对全市八个区块的熔融金属企业进行了异地交叉执法检查,共检查熔融金属企业15家,下发现场检查记录15份,发现事故隐患120条,限期整改事故隐患117条。8月17日,市应急管理局对发现安全隐患与违法行为的熔融金属企业全部实行挂牌督办,下发了《关于对浙江嘉禾管业有限公司等15家单位进行挂牌督办的通知》,要求属地应急管理部门依法予以立案处罚,并督促企业及时整改、消除隐患,确保责任、经费、时间、措施、预案“五落实”。对于未依法进行行政处罚的,要书面提出理由与依据,并由分管领导向市局汇报。截至到日前,全市已对熔融金属企业作出行政处罚7家、罚款9.6万元,另有4家熔融金属企业正在立案调查中。

三、调查阶段尝试远程询问方式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防止人员聚集交叉感染,减少群众来回奔波,衢州市应急局采取事故调查远程视频询问方式,制作询问笔录,从而保障事故调查处理顺利进行。事故被调查人员在事故调查人员的指导下,通过钉钉视频连接,与事故调查人员在屏幕上进行面对面视频交流,全程实时沟通,同时,事故调查人员对整个视频询问过程进行录像。疫情期间,这种“不出门不碰面”的远程视频询问方式为高效、规范完成事故调查提供了极大便利。

四、处罚决定采取 “口头+书面”说理执法

对于依法应当行政处罚的,当场向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指出违法行为的事实、调查取证情况、处罚的理由和依据。尤其是不厌其烦地解释法律的严肃性和处罚的必要性,晓明利害,增强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法律意识,统一思想认识,主动接受行政处罚,达到行政处罚与法治教育的双统一、双效果。在制作《处罚告知书》和《处罚决定书》时,在格式化的文书基础上,增加释理内容,逐条释明证据所证明的事实;对违法事实的定性,直接援引到法律法规的条、款、项、目;在处罚依据上,除了援引的法律法规的规则外,还援引自由裁量的条款。通过以上口头和书面的双层说理,取得行政相对人对行政处罚的理解,消除异议,减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缴款方式采用“网上+柜面” 支付双渠道

从2020年8月份开始,衢州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罚款新增一项缴纳方法——网上支付。对于被衢州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处以罚款的行政相对人,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会收到《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该通知书中,附有二维护码图片,扫一扫就会直接进入缴费界面完成缴纳;同时,该通知书还有缴费单号,通过支付宝、浙政钉等方式指导缴费流程等内容。网上缴费,实现了行政相对人缴纳罚款“零跑腿”,极大方便了行政相对人的缴款,体现了严格执法和热情服务的有机结合。在开通网上缴费的同时,仍然保留传统缴费方式,即到指定银行,通过专用账户缴纳行政罚款,适用于不同需求的行政相对人。衢州市应急管理局与时俱进,把互联网系统服务于执法之中,是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政府服务企业的具体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