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宁波市鄞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宁波市鄞州区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强化各地三年行动工作专班的作用,提升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成效,鄞州区安委办提出四点具体要求:
一是专班要强化工作重要性。专班化运作是鄞州区集中人员和力量,形成合力,推动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的重要方式,是系统性、整体性推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抓手,对于各地深入开展各领域专项整治,切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对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作用。
二是专班要做到“三有两专”。即有专职工作人员、有专门办公场地、有专项工作制度(简称“三有”)。专班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真正做到专业、专心(简称“两专”),要认真吃透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和市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高质量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三是专班要建立“三会三报”制度。“三会”制度指专班实行严格的“日碰头、周会商、月例会”制度,做好形势研判、行动部署、工作交流等各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每日有行动、每周有方案、每月有总结,压实推进专项整治各项工作。“三报制度”指做好月报、年报和工作信息报送。月报即《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制度措施清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清单》,各地、各牵头部门要在每月末填写,按时报区专班。年报即各地、各部门整治工作年度总结,每年年底统一报送至区专班。同时,各地、各部门在工作推进中采取的具有典型意义的做法、相关工作动态,要及时形成总结材料,报送区专班。区专班以各地、各部门工作信息为基础,编印《鄞州区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简报》,在全区推进三年行动工作信息交流。
四是专班要强化跟踪督办。区安委办将专项整治作为年度安全生产巡查重点,强化督导考核。各级专班要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当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强化跟踪督办,确保各项整治目标全面实现、整治任务顺利完成。区专班通过专项检查、随机检查、综合督查,推进综合治理工作在各地、各部门顺利开展。其中,专项检查每季度开展一次,随机检查不定期开展,综合督查每年开展一次。同时要建立健全督导考核机制,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手段,推进专项整治行动有序实施,建立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机制,对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导致重大问题隐患悬而未决,逾期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依法依规依纪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