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开车最重要 切勿斗“气”用事
发布日期:2020-11-06 14:35 来源:温州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近日,G15沈海高速乐清段出现惊险的一幕,两辆危化品运输车竟然在高速上“斗气”,互相追逐、别车、投掷物品,一路持续了10多公里,最终引发车辆追尾,其中一辆车载有整整30吨的危化品碳九,所幸没有造成危化品的泄露。目前,两名驾驶员因涉嫌危险驾驶行为已被警方控制。

事发后,温州高速交警立即介入调查。据介绍,10月16日上午7时35分,赵某驾驶一辆蓝色山东牌照的危化品车途经G15沈海高速乐清段时,因前方车辆行驶较慢,准备变道至快车道超车。这时,慢车道上由晁某所驾驶的红色宁波牌照的危化品车也变道至快车道超车,影响了赵某超车。蓝车驾驶员赵某认为红车是故意别车,因此追逐上前,并对驾驶员进行指责。而前面的红车驾驶员晁某气不过,也跟对方斗起了气,在高速公路主线上走起了S型路线,故意不让对方超车。

像这种“斗气”的行为时常会有,但这种行为只有害而无一利:一是开“斗气车”往往伴随着极速超车、压实线、逆行、急转弯等严重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根据有关规定,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逆向行驶的,面临着计分和罚款的处罚。同时,根据刑法规定,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将构成危险驾驶罪,最高可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

二是“斗气别车”严重威胁到交通秩序以及行人安全,应该被认定为危险驾驶行为。特别是,作为危化品驾驶者,载有整整30吨的危化品碳九,漠视自己和他人的安危而“斗气别车”,已严重威胁到公共安全,其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程度更大,等待处理刻不容缓。斗气别车”行为与单纯的违反交通规则不同。单纯的违反交通规则行为中,行为人可能是明知交通规则而故犯,但对危害结果却是过失心态,即应当预见而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虽已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造成了严重后果。

三是而“斗气别车”现象中,行为人明知交通规则而违反,又对可能带来的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甚至故意追求一定的危害结果以给对方制造麻烦。因此,一旦带来重大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事件,或者导致危化品等物品泄露,“斗气别车”者的行为就可能构成犯罪。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交通的便利,有车一族越来越多,这无疑满足了人们多样化的出行需求。但随之而来的是,车辆过多,道路拥堵,加之一些驾驶员规则意识模糊,争强好胜,容易发生破坏交通规则乃至别车现象。对此,任何社会活动参与者,尤其是有车一族均应认识到,无视规则的开“斗气车”行为损人不利己,理当加以摒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