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持续加强源头管控,严格许可把关。在危险化学品行业实施“减、控、提”措施,在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行政许可审批上严格把关,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和未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的企业,依法不予行政许可;原则上不新增危险化学品生产、仓储经营和纯贸易单位。“十三五”以来,无新增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储存项目,原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储存企业减少4家(生产1家、经营带储存3家),现有危化生产企业10家,经营带储存企业16家,加油站65座、零售店铺42家,票据型经营企业52家。
二是持续推进并完成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改造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宁波市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改造工作的通知》,评估确定我市化工发展定位为限制发展,严格控制新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鼓励对现有产业进行改造提升。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摸底评估工作,提出搬迁改造分类实施计划,根据摸底评估情况我市两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与周边民居的安全防护间距不达标分别列入国家、省搬迁改造计划。至目前,已全部完成改造工作。
三是持续加强危险化学品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构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储存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工作,按要求在浙江省危险化学品风险防控大数据平台落实风控日志及安全承诺公示。64家加油站、3家涉氨制冷使用液氨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基本情况均录入浙江省危险化学品风险防控大数据平台,包括单位名称、地址、性质、规模、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和危险化学品名称、最大储存量、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等安全风险信息。加强宁波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应用,实现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自报,落实隐患闭环管理。及时更新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管信息平台数据,督促企业落实每年两次的自查自纠工作,并录入系统。
四是持续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储存企业已全部通过宁波市危险化学品三级达标,64家加油站已通过加油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并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时间节点,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自评和复评工作,持续改进企业安全生产和管理水平。
五是持续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源监管工作,落实视频监管系统建设。开展“两重点一重大”在役装置本质安全水平改造提升工作,4家重大危险源企业均已落实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1家许可企业已落实视频监管系统建设,落实实时监管。
六是持续完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及设施规划。督促化工企业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企业版)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备案,重点企业必须成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并督促企业开展应急演练。组织危化企业参与宁波市员工应急技能竞赛,提高企业员工个人应急技能。
七是持续加强打非治违力度。严格落实政府“打非”和企业“治违”主体责任,严厉查处和打击危险化学品领域非法违法行为,改变行政执法“腰不直、气不壮、刀不快”的现状,勇于担当,敢于对违法违规企业开出“罚单”,通过处罚一家企业,促进一片整改,取得事半功倍效果,树立安全生产执法旗帜。另外,织密安全生产网格开展排查,严查非法行为,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经营流通领域“散乱差”状态,筑牢村(社区)打非的第一道防线。2017年度:涉危企业立案59起,处罚:211.5万;2018年度:立案111起,处罚168.6万;2019年度:立案52起,处罚279万元;今年至目前:已立案28起,处罚79万元。涉危执法持续发力,有力管住了非法违法的“祸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