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 “四抓”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
发布日期:2020-11-09 15:04 来源:丽水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提高避灾安置场所的规范性,松阳县以不怕“十防九空”的精神积极抓好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于9月底提前完成2020年避灾安置场所建设任务。

一抓统筹领导。在建设过程中,乡镇街道主要领导亲自督查,建立分管领导责任机制,乡镇街道以周报的形式上报减灾救灾科。减灾救灾科负责整个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的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评比工作。

二抓规范解读。根据《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快推进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的通知》浙应急减灾〔2020〕35 号文件精神,对照《避灾安置场所建设与管理规范(试行)》办法,组织乡镇街道业务负责人和科室开展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培训,对建设要求、功能设置、设施配置、物资储备要求等进行详细解读。

三抓督促指导。项目启动以来,明确避灾安置场所建设的重要性,建立督促巡查机制。相关科室人员不定期走访县、乡、村三级避灾安置场所详细了解工作进展,同时,结合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先行验收,了解掌握建设推进落实情况。对存在的问题,组织督查指导反馈座谈会,进一步强化认识、明确任务和职责分工,共同谋划推进,确保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全面完成。

四抓验收把关。验收组工作人员对全县19个乡镇(街道)33个县、乡、村三级避灾安置场所进行实地查看,对照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标准,对各个功能区设置、配套设施、救灾物资储备和台账制度管理等情况一一作了详细检查。对当场能整改的问题,验收组要求立行立改;对于不能立即整改的,马上对相关责任方进行交代落实,并限期整改到位。同时,县应急管理局将利用可视化视频加强对各个避灾安置场所动态跟踪和督查,要求日常管理到位,确保每个避灾安置场所能好用,也能用好,真正发挥预时可查,灾时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