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省安委会和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全省扎实推进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1月至10月,全省全口径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9.5%,道路运输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40.1%。
一、总体工作部署开展情况。11个设区市均成立实体化运作工作专班,以工作任务清单化、项目挂图化等方式,积极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细。截止10月底,年度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29项任务,基本完成23项,其余6项(健全完善省市县三级挂牌治理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排查治理工作规程、将高速公路纳入政府整体应急框架、深入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及全天候管理、隧道隐患治理“回头看”及整治工作、强化道路平交口和穿镇穿村路段治理)正积极推进中。
二、共建共治工作开展情况。各市不断完善“基层治理四平台”,914个乡镇将农村交通安全“两站两员”纳入全科网格化管理,其中杭州、温州、湖州、嘉兴、绍兴、衢州、舟山、台州8市全部纳入,宁波、金华2市96%以上的乡镇纳入。加大对颅脑严重损伤等危重伤员救治力度,全省救治成功率提升至75.9%,其中绍兴、舟山2市达93%以上。杭州、温州、嘉兴、金华、舟山、台州、丽水7市将高速公路应急管理纳入政府整体应急框架内,20个省级挂牌亡人事故多发重点乡镇(街道)专班推进治理,除丽水缙云壶镇镇外均实现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0个省级挂牌治理重点路段落实“路长制”,针对性地开展隐患治理,其中温州平阳、嘉兴海盐、台州路桥、台州临海等路段今年交通事故零死亡,除舟山外其他市道路交通伤亡事故领导干部到场率达100%。
三、道路隐患治理工作开展情况。2020年110处省级挂牌的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完成治理109处,1处(湖州)按规定申请延期;2021年省级挂牌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77处完成排查,347处国省道五公里近十年事故多发路段完成70处路段的提升治理。近3年内发生过亡人交通事故的普通国省道公路路侧开口和平交口完成治理650处,其中杭州、宁波、绍兴、舟山4市全部完成,其余市完成80%以上。2019年发生过亡人交通事故的穿镇穿村公路路段完成治理403处,其中杭州、宁波、绍兴、舟山4市全部完成,除丽水外其余市完成80%以上。完成高速公路260公里老旧护栏的提升改造,136个高速公路匝道提升整治。开展城市桥梁护栏安全隐患排查,隐患治理478处,病危桥隧维修加固410座,其中杭州、温州、湖州、绍兴、衢州、舟山6市全部完成。
四、重点车辆源头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开展未按规定备案的外省籍危货运输车辆整治,共排查挂靠经营车辆6186辆,整改率达99.61%,除宁波、衢州外其他市全面清零;我省在外经营车辆667辆,全部召回经营或转籍;外省在我省驻点经营车辆2179辆,备案1070辆,劝回969辆,其中宁波、湖州、绍兴、衢州、舟山、台州、丽水7市全部完成整改。开展全省客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入户检查客运企业498家次,查处非法违法案件359件。国务院安委会检查组在我省开展江苏宜兴“9.28”特别重大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回头看”时,发现杭州、嘉兴2市仍有外省籍客车在我省非法营运、站外组客的情况。加强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监管,查处违规销售案件174起,查处违规生产案件7起。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暨三年行动督导检查发现丽水青田、温州永嘉两地出现电动四轮车上道路进行载客营运的问题,存在较大的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嘉兴、湖州、衢州3市率先完成全域变型拖拉机淘汰清零任务,嘉兴、湖州、舟山3市提前完成所有卧铺客车淘汰清零工作,温州、绍兴、金华、台州4市完成非专用校车淘汰工作。
五、道路交通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全省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4619.77万起,其中酒驾7.74万起(醉驾1.84万起)、危化品运输车辆违法4.07万起、电动自行车违法679.20万起(头盔佩戴率达到90%以上)。加强公路联合治超力度,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加强对货运源头单位惩处力度。全省公布货运源头单位445家,2019年10月以来处罚企业178家,吊销车辆营运证249起,吊销从业资格167人次,对纳入交通运输部失信名单的25家货运经营户实施限制新增运力和增加经营范围联合惩戒措施。推进危货装运卸全链条监管,对全省危货运输企业开展动态评价6期,累计评定“黄标企业”266家,“红标企业”93家,实施约谈训诫296家、停业整顿94家,淘汰注销13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