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制定出台《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物资储备调拨使用管理工作制度》
发布日期:2020-12-15 13:23 来源:丽水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近期,开发区正式印发了《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物资储备调拨使用管理工作制度》。《工作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开发区灾害风险特点,进一步健全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规范储备管理,完善紧急状态下各类应急物资的调拨、配送和使用联动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保障受影响人员基本生活。

一是在物资种类上,明确应急物资主要包括各类应急救援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具体分为生活类救灾物资、防汛防台抗旱应急物资、地质灾害防治应急物资、森林防火应急物资、消防应急救援物资、地震应急救援物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物资和其他应急物资等“八大类”。

二是在使用程序上,按照“统筹指挥、统一调度、就近就便、快速调用”的原则,根据管委会储备情况,指挥调度应急物资,管委会有关单位根据调拨指令及时做好调运配送,确保快速响应、快速处置。

三是在职责分工上,结合开发区实际,明确了发改局、经贸局、公安分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分局、建设局、水利分局、安监局、市场监管分局、消防救援大队、供电分局、水阁卫生院、富岭卫生院、丽水电信南城分局、中国移动南城分公司、中国联通南城新区分公司等部门职责分工,切实履行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调拨使用、紧急配送、运输保障等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