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作简报第四期 玉环市召开《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宣贯会
发布日期:2020-12-21 11:31 来源:台州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临近年底,全国各地事故频发,为深入吸取各地事故教训,提升养老机关管理水平,规范养老机构日常管理,12月10日,市民政局在局三楼会议室召开了《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宣贯会,全市养老机构负责人、管理人员、相关专家和局科室全体成员40多人参会。 

 会上,局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中心负责人逐条逐句解读了《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相关条款,与会人员边听边做好笔记,会场气氛热烈。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共7章49条,以民政部令于2020年11月1日公布施行。《办法》对于规范养老机构管理,促进养老机构健康发展,维护和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起到规范、指引作用。

 梁斌副局长在最后总结时,对与会者提出三点要求:一、要以此次宣贯会为契机,认真组织本机构全体工作人员逐条逐句学习《办法》精神,将本次会议精神落实到日常的安全管理和行动中,要入脑、入心,时刻绷紧安全这跟弦;二、要坚守养老机构安全红线。《办法》明确了养老机构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要坚决不能触碰安全红线,否则就要受到《办法》处罚;三、继续抓好“防疫”、“消防”、”“食品”三大领域安全。防疫形势非常严峻,各机构切不可存在侥幸、麻痹心理,客服厌战情绪,落实专人做好值守;冬季是火灾易发季节,用火用电大量增加,要落实好巡查和专职人员值班,完善应急演练和突发情况的发生;对食品安全,一定要有合规的进货渠道,做好登记,尽量不要采购冷链食品,食材要做好留样,严防病从口入和可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