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四步走”有效推进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
发布日期:2020-12-21 22:31
来源:丽水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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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坚决遏制低水平事故发生,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根据《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企业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实施指南(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青田县应急管理局引导企业全面开展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
一、摸清实情,有的放矢。根据乡镇反馈的属地企业实际情况,对已完成“双预防”或企业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的企业进行统计,并对照上级要求的任务目标,找差距抓落实,整理出推进相关工作的重点名单。
二.制定方案,明确目标。在《青田县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实施方案》青安委会〔2017〕5号的基础上制定出台《青田县工贸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工作内容。要求相关企业全面开展岗位风险辨识和风险管控、建立健全责任清单、隐患分级和排查治理方案等工作。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青田县应急局通过“两微一端”、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等多渠道对企业进行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相关政策宣传,并实地走访重点企业,狠抓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督促企业针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实际工作展开教育培训工作,通过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全体员工对于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工作的认识。
四.奖惩结合,良性引导。对积极创建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的企业进行相应的资金补助和政策倾斜,对未创建或者不重视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的企业进行严格监督或处罚。引导我县企业全面开展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确保企业展开良性有序竞争,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