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以全省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应急救援平台县级试点为依托全面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发布日期:2020-12-22 19:10 来源:嘉兴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应急指挥平台体系建设,提升应急救援和统筹协调指挥能力,根据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应急指挥平台建设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浙应急指挥〔2019〕110号),今年上半年开始,海宁市以全省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应急救援平台县级试点为依托,按照打造全省“数字应急”先行区的标准,坚持统筹规划、资源整合、信息共享、综合集成,力争建成全省一流的县级应急指挥中心。

海宁市依据《浙江省应急指挥中心建设方案》的明确标准,按照满足同时处置两场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重特大突发事件的要求,到2020年底前,建设完善指挥决策区、会商研判区、办公区、生活保障区等区域。同时,加强与消防、公安、水利、农业农村、气象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汇聚全市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分布、应急资源、重点目标、救援力量、人员定位、避灾安置等信息,接入应急指挥专网、卫星通信网、无线通信链路、数字集群通信系统等网络,全面集成从救援现场到指挥大厅的各类语音、视频和数据业务,建成集成指挥、调度、研判、会商等功能的一体化数字平台。

到2021年底前,市应急指挥中心还将与镇(街道)“基层治理四平台”综合指挥系统互联互通,快速实现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应急联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