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直升机应急救援常态化备勤基地观察员(调度员)岗位职责和工作规范的通知
浙应急救援〔2020〕180号
发布日期:2020-12-23 17:30 来源:应急救援和预案管理处 浏览次数:

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嘉兴市、金华市应急管理局:

根据《浙江省应急救援航空体系建设方案》要求,为强化直升机应急救援常态化备勤管理工作,特制定《浙江省直升机应急救援常态化备勤基地观察员(调度员)岗位职责(试行)》和《浙江省直升机应急救援常态化备勤基地观察员(调度员)工作规范(试行)》,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12月23日



浙江省直升机应急救援常态化备勤基地观察员(调度员)岗位职责

(试行)


一、认真调查、收集、掌握备勤基地辐射范围的事故灾害风险和特点、自然和气象条件及应急救援资源等情况,并将相关情况录入信息系统,有针对性地开展常态化应急值守和训练备战。

二、督促通航企业认真履行服务合同,严格管理机组人员,督促机组建立健全并落实飞行管理及安全管理等制度,监管机组落实飞行训练任务和飞行安全主体责任,监督飞机处于适航状态,收集合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三、密切关注相关事故灾情发展趋势和救援工作进展情况,会同机组人员对用机需求作出预判断。

四、根据气象预报、预警信息、事故灾害发生发展态势等,科学、合理制订飞行计划并向机组下达飞行任务,及时向省应急管理厅应急救援处、省航空护林站汇报有关情况。

五、负责组织实施上级下达的应急救援任务,任务结束后,组织备勤基地及时进行总结,形成文字材料并上报。

六、坚守岗位,不脱岗、漏岗,认真做好各种记录,按规定及时、规范提交飞行日报等电子报表,发现违规及安全隐患及时处置上报。

七、收集、整理、归档航空应急救援业务资料,确保资料准确、完整、规范。

八、加强航空应急救援工作宣传,定期走访航空应急救援潜在需求部门和单位,扩大社会影响力。





浙江省直升机应急救援常态化备勤基地观察员(调度员)工作规范

(试行)


一、日常备勤值守要求

(一)负责监督直升机及其救援装备适航状态,检查监督机组备勤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每日上午9:00前向省航空护林站报告航空器、装备及人员适航状态。

(二)备勤基地实行属地化管理,实施观察员(调度员)驻点制,每日9:00-17:00在岗在位。重点时期或全省启动Ⅲ级以上应急响应或驻地所在市启动Ⅱ级以上应急响应,执行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

(三)每日飞行将起飞、落地及预达时间发送至业务联系平台,任务结束后填写纸质飞行任务书,观察员(调度员)与执行机长会签核定任务飞行时间,任务书为合同执行飞行时间结算依据。

(四)定期组织基地备勤人员进行安全学习教育,对周边环境、直升机、救援装备及机组人员的相关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整改。

(五)每日按规范做好《备勤值班日志》记录,发现违规及安全隐患及时处置上报。

(六)每日17:00前或当日飞行任务结束后填写《飞行日报》,上报省航空护林站值班调度员汇总统计。

(七)每月5日前完成上月航空应急救援月飞行报表和工作总结,上报省应急管理厅应急救援处,抄送省航空护林站值班调度员备案。

(八)未经值班观察员(调度员)同意,机组不得私自组织飞行。

二、应急救援调度工作要求

省应急管理厅指挥中心统一受理航空应急救援需求,省应急管理厅应急救援处接到需求后,根据需要会同省航空护林站、事发地、备勤基地和相关单位进行预研判,提出调度建议,经厅领导审核批准后,省应急管理厅指挥中心向省航空护林站和备勤基地下达应急救援任务单,备勤基地执行救援飞行任务。

(一)调度指挥工作流程。

1.关注突发事件信息。突发事件信息由省应急管理厅指挥中心推送,应急救援处、省航空护林站、备勤基地三级共同关注。

2.预调度指令响应。接到省应急管理厅预调度指令后,备勤基地即组织机组人员立即响应,进行航路航线气象判断、航前检查、航线申报等工作,收集救援点坐标、地面救援物资和人员情况、其他力量协同等基本情况。

3.开展救援预研判。省应急管理厅指挥中心受理各市上报的直升机救援需求,接收和传达上级部门的调机指令。省应急管理厅应急救援处会同省航空护林站根据调度直升机条件,组织备勤基地、事故发生地和相关单位进行分析研判,提出直升机调度意见。

4.执行正式调度指令。备勤基地根据上级指令组织实施飞行任务。

5.终止调度指令依据。因天气或需求等原因,经厅领导批准,可终止调度任务。调度员需全程跟踪任务进展,及时将无法继续开展救援情况向上级反应。

6.开展救援评估总结。应急救援任务结束后,各备勤基地负责记录、整理、汇总直升机应急救援信息并开展总结评估,形成航空应急救援飞机作业任务执行报告和总结材料,经省航空护林站审核汇总后,报省应急管理厅指挥中心,同时抄送应急救援处。

(二)应急救援任务实施要求。

1.负责组织实施航空应急救援任务,随时掌握任务执行情况并负责任务会签及总结汇报。

2.接到紧急救援任务指令后,立刻通知机组进行应急响应,做好航前准备。

3.负责确认任务具体内容:救援点坐标、任务类别、所需装备、灾害范围、救援对象、现场联系人等重要信息。

4.协同机长与航务人员共同制定任务实施计划,综合考量救援需求、救援能力、灾情特点、天气情况等安全因素。

5.向机组下达《任务派遣单》,内容包括:出动机型机号、配备装备、随机人员、作业位置、救援重点、任务要求等。

6.起飞前再次对照《任务派遣单》,对随机人员及设备进行核验,确保人员到位、设备正常。

7.负责全程跟踪救援机组飞行动态,将飞行起飞、落地及预达时间发送至业务联系平台。

8.负责与前指保持密切联系,并将事件发展态势及时报给机组,负责协调相关部门,为执行机组提供协助和保障。

9.负责记录任务执行全过程,统计出动人数、救援装备、救援成果,做好救援任务总结分析和汇报。

10.负责安全管理,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对外发布救援相关信息、照片、视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