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仑春晓交管联合海事部门对水运企业开展监督检查
发布日期:2020-12-24 16:09
来源:宁波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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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做好年末岁初的水上交通安全的监管工作,12月24日,北仑春晓交通执法中队联合梅山海事部门对宁波港供海运有限公司开展监督检查。
检查组一行向该公司法人及相关负责人传达了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通报了“11.2北海码头天然气罐火灾事故”的相关情况,要求企业要按照上级文件的要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深刻吸取“11.2北海码头天然气罐火灾”的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随后执法人员从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辨识管控、企业法人对本单位作业情况熟悉程度、水运从业人员对岗位相关知识和技能掌握情况、安全经费足额提取且严格规范使用、消防与应急设施(器材)按规定设置、作业现场各类标志标识清晰完好、应急预案的制定、水运从业人员安全教育与培训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未发现存在相关问题,检查组要求企业进一步严抓重点环节,针对当前水运企业受疫情影响等原因致使从业人员流动频繁新进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有所欠缺的问题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指导,并有针对性地强化冬季和春运期间水运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研判,全面审视本企业当前安全生产是否存在有真空地带,严格落实好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通过联合检查,进一步推进健全了辖区港口水运企业安全监管联动协作机制,形成安全监管合力,有效指导和督促水运企业落实安全隐患排查,保证安全监管不懈怠、不等待、不推诿,强化水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切实提高政府职能部门对管辖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