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杭州市三年行动助力创新中国成立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
发布日期:2020-12-25 14:10 来源:综合协调处 浏览次数:

杭州市紧盯危险化学品、消防、道路交通运输等9个重点领域,制定细化措施、明确治理时限、落实治理责任人,扎实开展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助力创成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截至1215日,2020年度市级任务176项,已完成174项,完成率98.9 %

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全面开展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创成首批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是杭州市委、市政府确立的奋斗目标,也是省委、省政府赋予杭州市的一项重要任务。杭州市全面摸清全市安全生产和城市运行领域的安全风险底数,着力实现安全风险的动态辨识和持续更新;印发《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重大风险联防联控机制的实施意见》,督促各地、各相关部门结合风险清单,细化制定风险管控方案,全面落实重大风险联防联控机制,持续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进一步明确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职责分工和评价考核标准要求。开展城市安全状况自评,对照评分标准,审核汇总创建工作台账资料,完成创建工作自查报告初稿。

二、缜密制定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全域夯实国家安全发展城市创建基础。按照省方案下达任务照单全收,高标准严要求自加压力,重点解决我市存在短板弱项总原则,分工细化任务措施271条,新增个性化举措19条,自我加压或拉高标杆29项,新增量化指标11条。通过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实现道路交通运输领域事故死亡人数2020年同比2019年下降20%以上;工矿商贸企业领域到2022年事故总量下降50%以上;消防火灾领域在2020年火灾起数亡人数比2014年至2016年平均数下降50%,受伤人数较2019年下降,至2022年火灾起数亡人数逐年下降15%;特种设备领域到2022年万台事故率指标控制在0.20以内,万台死亡人数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三、扎实推进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全力创成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将综合治理三年行动作为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平安考核过程性指标的重点,市三年行动专班强化督导考核,通过专项检查、随机检查、综合督查和市领导带队检查、60日隐患整改督办闭环机制等方式,加强督导督查力度,对各地各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全市各级各部门切实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协调沟通,着力尽早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弥补漏洞缺项。各区、县(市)政府及钱塘新区、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也层层压实责任,狠抓各项安全管控工作落实落地,力争做到现场检查少盲区,少扣分,全力确保创成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