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区“三步走”全力做好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工作
发布日期:2020-12-08 15:46 来源:宁波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近日,奉化区应急管理局会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迅速组织开展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及使用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非法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小化工、小作坊、黑窝点(以下统称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行为,及时彻底消除事故隐患,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是高度重视、制定方案。开展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行动,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省、市正在开展的“四无企业”排查整治和“两小企业”综合整治的重要内容,我区紧密联系实际,深入实施本单位制定的“两小企业”违法用地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将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行动与正在开展的“两小企业”违法用地专项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行动等结合起来,注重实效,一体化推进,将“两小企业”违法用地专项整治工作往深里走、往实里走,突出重点,有的放矢,切实抓好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工作,坚决遏制非法违法用地的“小化工”企业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二是从严查处,消除隐患。及时了解和掌握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特别是村镇工业集聚区、小微工业园区内非法违法“小化工”底数,建立台帐,熟悉非法违法“小化工”企业名称、具体地址、负责人、企业性质、经营范围和类别、非法用地面积及非法建筑面积、相关职能部门已经处理情况等,对违法占用集体土地的行为,要从严查处、及时整治、消除隐患,并将有关信息及时抄送应急管理、公安、环保、市场监管、住建等职能部门。

三是加强沟通、形成合力。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加强与属地三改一拆办、市场监管、公安消防、经信、环保、应急等主管部门的工作联系,了解掌握辖区内“两小企业”特别是非法违法“小化工”企业的相关信息和非法用地情况,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确保整治取得实效。宁波市局加强对工作的督查检查,对整治行动不重视、不落实,整治效果不明显的区县(市),予以通报批评。对敷衍塞责、或整治不力造成非法违法用地“小化工”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