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助推企业安全复工复产的六条措施
发布日期:2020-03-03 15:06 来源:衢州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两手硬,两战赢、两领先”的要求,全力推进我市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按照监管事项“只减不增”、审批许可“简化简便”、一般违规“首查不罚”、服务保障“专技支撑”的原则,现就助推我市企业安全复工复产制订如下措施:

一、转变安全培训考试方式。疫情期间暂停的安全培训机构集中培训改由网上教学,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证书到期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疫情防控期结束后。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调整的,可自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再取证;新招录或转岗特种作业人员可在有经验的已取证职工带领下,以师傅带徒弟的方式进行实习。企业可以通过“衢州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微互动中的安培通网校、链工宝网络平台等免费开展企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待疫情结束后开展复审和取证工作,期间不作为应急管理部门执法检查的整改和处罚项。

二、简化审批许可办理程序。对于危化品经营许可<无仓储>(包括新发、延期、变更)、重大危险源备案、应急预案备案实行网上办理(网上申报、网上办理)、双向快递寄送纸质申报材料和办理结果;对于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危化品(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需组织审查组现场审查的,按日常网上申报、网上受理,将组织专家的“现场审查环节”改为“函审”,即不组织现场审查及集中会议审查,采用专家网上审查,审查合格后直接办理安全审查批复意见;对于已停产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的企业允许延时换证,矿山、危化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烟花爆竹企业申请经营(批发)许可证的颁发、延期及变更实行先批后审、分类实施;对于部分试生产到期的化工项目或建设到期的新建矿山,自动顺延试生产或矿山建设期限,直至疫情防控结束。

三、推行柔性化安全监管模式。按照量化、细化、表格化、清单化的要求,充分利用企业管理大数据平台和手段,做到线上多跑,线下少跑,面上多提醒,现场检查少批次,减少对企业复工复产的精力干扰和疫情管控的压力;采取激励加问责的监管方式,对复工复产期间企业出现的一般性违法行为实行“首查不罚”。对未严格落实“七个不开工”要求、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等行为的,及时督促落实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双主体责任。全面推行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表网上报送制度。应急管理部门纳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可通过衢州市“智慧安监”平台中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系统,在下一季度15日前向应急管理部门报送隐患排查治理季度报表,替代原规定的书面报表。对按要求报送季度报表的企业,可取消年度报表的报送。重大隐患挂牌整改及验收以报送书面整改材料和属地监管验收为主。

四、加大“安责险”惠企帮企力度。按照要求,加快兑付2019年的保费补贴。扩大保障范围,免费扩展传染病责任,对于已参保安责险的企业,从企业复工之日起,免费扩展企业员工感染新冠肺炎病毒保险责任。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参保人员因感染新冠肺炎导致死亡的,按10万元/人的标准进行赔付。在疫情防控期间,对安责险续保企业的保险费缴纳方式进行灵活处理,允许企业分期付费;对于100人以下的中小微企业,安责险首期保费可给予最长不超过3个月缓缴期。

五、全力为企业提供专技服务。通过政务服务网办事指南、市应急管理局网站“联系我们”、企业监管QQ群、钉钉群、微信群、审批服务QQ群等平台媒介全天候提供审批监管业务咨询,保证上班和下班各时段企业随时可以进行咨询,以最大限度、最快速度为企业安全复工复产释疑解惑。结合“三服务”活动,扎实开展组团联企服务,扩大驻企服务的点和面,扩展业务服务范围,对于企业复工复产、项目推进实施、安全教育培训、疫情防控等过程中重点难点问题、重大风险问题,由局领导带队,组成七个专项服务组,上门指导服务。对情况复杂的,由市应急局聘请专家参与专题会诊,免费为企业上门指导服务,切实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化解风险。

六、积极开展法律法规专业指导。在市应急管理局网站开设疫情防治法律专栏,并利用钉钉、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现行及新修订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等重点法律法规和规章,方便企业一键查询、学习和使用。组建法律专家团,组织开展在线咨询、法律答疑、“以案释法”等服务,根据企业需求,实施“送法上门”,提供精准服务。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疫情响应结束。国家、省里出台的相关政策,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