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947/2020-1719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2019年主要工作
2019年以来,我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将法治建设贯穿于应急管理工作中,抓提升、强服务、促改革,为全面履职、打造应急铁军夯实法治基础。
(一)提高工作站位,加强组织部署。
1.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和《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督察规定》)精神,结合应急管理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分解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要点和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任务,切实增强可操作性;严格落实《纲要》提出的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按时向省政府和应急管理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2.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提质增速扩面。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要求,“网上办理实现率”“跑零次实现率”达到100%,办事时限压缩比达78.59%;执行证明事项清理成效明显,相关做法被《法制日报》宣传报道。
3.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制定《推动支持民营企业安全发展八条措施》,推出简化审批流程、优化安全生产执法系列举措,层层落实到位,助力安全发展。
(二)完善制度体系,健全民主决策机制。
1.制修订《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程》、法律顾问管理等制度,初步形成法治工作保障制度体系,有效预防和减少行政风险。开展“放管服”、商事领域、公平竞争等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
2.出台《重大行政决策规定》,确保对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的制度刚性约束;厅机关3件重大行政决策依法履行对外公开事项目录、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进一步提升决策工作质量。
(三)规范监管执法,创新执法模式。
1.下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暂行)》,落实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开展“回头看”,严肃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落实。严格执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推动行政执法重心下移,将79个行政处罚事项下放至基层,同步调整更新权力事项库。
2.积极运用“互联网+监管”新模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和“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全省约1700名执法人员通过平台实施各类检查43000余次,继续巩固安全生产领域多部门联合协同执法。
(四)狠抓安全生产执法,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1.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重点领域整治。深刻吸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事故爆炸教训,组织开展具有针对性的危化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推进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综合治理、“三个三”风险隐患排查和全省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加大执法力度,不断提升全省本质安全水平。对6个地市和5个省级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巡查,督促落实“一岗双责”“三个必须”的要求。2019年,全省完成危化、工矿商贸、道路交通等领域共计297个省级挂牌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35.7%、34.2%。
2.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结合“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创新安全生产责任险等社会化服务机制,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安全生产评价检验检测机构等领域事中事后监管制度。通过全省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问题专项治理,梳理出6起典型失信行为案例,综合运用多种方式,提高监管效率和惩戒措施威慑力。
(五)认真做好法治保障,积极开展应急管理普法。
1.扎实做好法治保障服务。制定《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规程》,规范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承办行政诉讼案件7件,配合省行政复议局集中复议案件5件;对行政机关合同、存在行政风险点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信访等事项,邀请法律顾问提前介入,提出法律意见,减少行政风险。做好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动态管理,对全省应急管理系统法制审核人员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汇总。
2.增强应急管理普法、学法实效。联合省司法厅、省普法办组织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参加2019年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继续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宪法宣传周”等普法活动;在《浙江日报》集中曝光29件全省安全生产违法非法行为查处典型案例,编制并发放1500册应急管理法律法规政策汇编。组织我厅省管领导以及领导干部参加年度学法用法考试,考试成绩全部合格。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根据《督察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明确厅党委书记、厅长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自觉严格履行各项职责。一是负责总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多次召开厅党委会、厅长办公会议、厅务会议等,专题听取并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督促其他分管领导履行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法治政府建设职责。主持党委理论中心学习组集体学习新颁布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二是以上率下,示范发挥学法、用法、普法作用。先后为全省人大社会建设工作培训班、全省各市、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各级应急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重点就应急管理法制建设工作作讲座。三是督导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全程配合参与省人大常委会对安全生产专项监督,高度重视并督促检查出的问题整改落实。紧盯安全生产执法不放松,明确要求对未依法整改重大隐患的企业通报、约谈,研究部署公布一批安全生产违法典型案例。
三、存在问题与分析
我厅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以及新形势新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如制度建设存在碎片化,起草和立法水平有待提升,普法宣传还需要进一步多元化,与执法实践结合不够紧密。
四、2020年工作计划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决策部署,对照各项任务要求再细化再部署,扎实有序推进应急管理系统法治建设,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主要有以下工作安排:
(一)夯实法治建设基础性工作。一是打好《纲要》全面收官战,贯彻落实法治浙江、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建设部署要求出新成效,全面梳理分解工作任务清单。二是按照2020年立法计划安排,牵头做好修订《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突发事件应对法实施办法等地方性法规立法调研。三是谋划安全生产地方标准“十四五”规划,构建安全生产地方标准架构体系。四是以“证照分离”改革为契机,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行政审批服务2.0建设,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举措。
(二)加强刚性执法、杜绝“宽松软”。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执法体制机制,切实解决基层执法力量薄弱等问题。二是加大执法力度,提高全省非事故处罚金额占比,探索推行生产安全事故企业公开道歉制度。三是提高执法能力水平。组织执法检查培训和技能竞赛活动、开展全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评选“十佳执法案件”。
(三)创新推动应急管理法律服务。一是完善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推动法律顾问单位成立相对稳定的服务团队,建立日常法律事务咨询机制,明确法律顾问的具体工作范围和绩效考核。二是创新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新方式,打造普法新阵地,增强生产经营单位自觉守法意识和公众防灾减灾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