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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推荐应急管理专家库成员的函

发布日期:2020-04-13 09:20 来源:应急指挥中心 浏览次数:

各市应急管理局,中央在浙和各有关省部属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我省应急管理水平,科学有效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各类突发事件,提升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能力,我厅决定建立和完善各重点行业领域的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主要职责

应急管理专家受邀请对应急管理工作决策、规划论证、政策制订提供咨询服务;参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的救援处置,参与应急管理的风险调查、专项检查、专项整治、专项督查工作,参与应急管理的科研项目、评价报告、成果论证、项目审查、技术鉴定等活动,参与应急知识培训等。

二、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学术道德,热心应急管理事业。

(二)熟悉本行业领域及应急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相关技术标准。

(三)原则上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应资历,在所在专业领域10年以上工作经验,在相关领域有一定影响。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四)年龄原则上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在精力和时间上能够保证参加应急管理专家组组织的相关活动。

(五)优先吸纳专业技术娴熟,具有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及事故、灾害等救援现场经验的专家。

三、推荐办法

由各单位参照应急管理专家推荐计划表组织推荐,推荐专家须经本人同意,自愿为应急管理事业作贡献。已退休专家由原所在单位组织推荐。推荐专家人选须填写《应急管理专家推荐表》(见附件1),加盖单位公章。推荐的专家经省应急管理厅遴选后,纳入省应急管理专家库。

已入选浙江省政府第三届应急管理专家组成员的专家本次不再推荐。

四、其它事项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应急管理专家推荐工作,于2020年5月20日前将应急管理专家推荐名单汇总表(见附件2)和各专家推荐表报省应急管理厅,专家推荐表须同时报送纸质版(盖章的PDF版文件也可以)和电子数据。附件表格请在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官网下载,网址:http://yjt.zj.gov.cn/

联系人:王先生,电话:0571-87058682,传真:0571-81050422,邮箱:755467048@qq.com

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浙江省行政中心八号楼省应急管理厅,邮编:310007。

特致此函,请予支持。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4月13日


附件1:应急管理专家推荐表.doc

附件2:应急管理专家推荐名单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