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江干区三举措加强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
发布日期:2020-04-15 11:03 来源:江干区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为全面落实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要求,江干区应急管理局主动作为,三举措确保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提早部署,强化责任落实。江干区应急管理局于4月10日召开了全区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工作会议,由各街道负责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工作人员等参加。会议传达了省、市2020年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的相关要求,并部署了辖区2020年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任务,同时要求辖区各街道要高度重视,根据建设目标任务,周密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按照项目化管理的要求,加大力度,按计划组织实施推进,有序抓好项目的落地,确保避灾场所规范化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严格要求,把控规范标准。江干区应急管理局要求各街道在进行避灾安置场所建设中,要按照浙江省应急管理厅《避灾安置场所建设与管理规范(试行)》标准,抓好避灾安置场所新规范化建设、改建工作,具体要做到“五个确保”。同时,要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做好新建避灾安置场所的配套设施,配备基本的生活设施、必要的安全消防设施、一定的照明和温度调节设施、与场所规模相匹配的物资仓储设施。避灾安置场所内应张贴悬挂有关图片资料,宣传防灾减灾救灾科普知识。

三是主动加压,有序开展建设。2020年,按照杭州市应急管理局布置的36个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目标任务,江干区应急管理局主动加压增至63个,到2020年底前区、街道两级规范化建设率达到100%,社区级达到60%。综合辖区各街道避灾场所总量、已完成规范化建设数量和《江干区2020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对避灾安置场所建设进行科学规划,向各街道下达 2020年建设任务。同时将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标识标牌更新等纳入街道年度责任制考核,并做好跟踪巡查,确保全区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全面完成。